2024年11月28日,香港金融管理局(“香港金管局”)宣布推出“数码债券资助计划”(Digital Bond Grant Scheme, “DBGS”)1。该计划由香港行政长官在2024年11月16日公布的《2024年施政报告》中首次提出,旨在促进香港数码债券市场的发展,并鼓励各交易主体在资本市场交易中更广泛地采用代币化技术。2024年10月16日后在香港发行的合资格数码债券可于2024年11月28日DBGS推出后申请资助,初始期限为三年。
代币化:指债券实益权益在交收时记录在私有区块链网络上的代币化债券账户中。2
本文将简单介绍DBGS申请中的基本及附加要求、申请流程、可获补贴的开支类型及资助金额,并就其中相关概念进行补充说明。
1. 基本要求
有资格获得DBGS资助的数码债券必须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a) 该数码债券在香港发行,且该债券一半或一半以上的牵头安排人是被认可的安排人(Recognised Arrangers);并且
(b) 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中的一个:
(i)参与分布式分类帐技术平台的开发和/或运营以及其他数字化技术方面的团队(“数字化团队”)必须在香港有实体形式存在;或,
(ii)该数码债券在债务工具中央结算系统(Central Moneymarkets Unit, “CMU”)运营的分布式分类账技术平台上发行。
数码债券:是指利用分布式分类账技术(Distributed Ledger Technology, “DLT”,又译为“分布式分类帐技术”)对所有权(例如法定权益和/或实益权益)进行数字化表示的债券。
被认可的安排人:通常而言,被认可的安排人是指在香港债务资本市场有大量业务的安排人。DBGS与“绿色和可持续金融资助计划”(Green and Sustainable Finance Grant Scheme, “GSFGS”)使用相同的被认可的安排人名单。
数字化团队:该团队可提供包括(但不限于)项目/业务管理、信息技术、工程、运营、法律与合规、发行人服务、证券服务等服务。香港金管局亦可考虑其他因素,以证明相关数码身份证书交易平台与香港的关系。
分布式分类帐技术平台:分布式分类帐技术平台是否符合资格成为由CMU运营的平台将按具体情况决定。例如,香港特区政府于2024年2月发行的绿色数码债券引入了一个由CMU运营的分布式分类帐技术平台,该平台作为CMU的延伸,用于包括但不限于数码债券的发行、结算、转让、赎回和注销。
2. 附加要求
要想获得DBGS的全额资助(即发行每笔数码债券可获得的最高资助额250万港元),有关数码债券除须符合上述的基本要求外,还必须满足以下附加要求:
(a) 在由非发行人关联方实体所提供的分布式分类帐技术平台上发行;
(b) 发行规模不低于10亿港元的等值金额(同一数码债券的所有分笔发行合并计算,如适用);
(c) 在发行时,发行对象为五名或五名以上的投资者,且这些投资者并非发行人或分布式分类帐技术平台提供商的关联方;及
(d) 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港交所”)上市,或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许可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Virtual Asset Trading Platform(s), “VATPs”)上市。
关联方:就DBGS而言,发行人的“关联方”一般指:(i)发行人对其拥有控制权的个人或公司;(ii)对发行人拥有控制权的个人或公司;或(iii)与发行人受同一个人或公司控制的个人或公司;但不包括仅因由一国中央政府或其主权财富基金或类似国有企业共同拥有而有关联,但实际上作为独立商业实体独立运营的个人或公司。
3. 申请流程
申请前咨询(可选)
发行人、牵头安排人和/或分布式分类帐技术平台提供商可在提交正式申请前向香港金管局进行咨询并提供初步信息,如香港金管局确认该数码债券符合相关资格要求,将会发出无异议通知。
正式申请
在数码债券发行后三个月内,发行人、牵头安排人及/或分布式分类帐技术平台提供商可通过相关香港金管局索取DBGS申请表,提出正式申请。
4. 可获补贴的开支类型
发行人在相关合资格数码债券的发行过程中,如产生以下开支,可申请DBGS资助:
(a) 向分布式分类帐技术平台提供商支付的费用,但不包括由发行人关联方担任的分布式分类帐技术平台提供商;
(b) 支付给香港安排人的费用,但不包括由发行人关联方担任的安排人;
(c) 支付给香港法律顾问的费用;
(d) 支付给香港审计师、会计师及评级机构的费用;
(e) 在港交所或证监会许可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VATPs)上市的费用;及
(f) CMU存管及结算费
注:如果待发行数码债券属于绿色债券、社会责任债券、可持续发展债券、与可持续发展相关债券或转型债券,相关数码债券亦可申请上文中提到的GSFGS以获得资助,但同一债券不可同时获得两计划的资助。
5. 资助金额
数码债券的发行情况
合资格开支获补贴情况
发行符合基本要求
最高125万港元(半额资助)
发行符合基本要求及所有附加要求
最高250万港元(全额资助)
注:每个发行人(包括其关联方),最多可通过DBGS获得两次针对数码债券发行的补贴。
6. 总结
随着“数码债券资助计划”的推出,香港金管局向业界释放了积极的信号,展现了香港在数字化金融领域的雄心壮志。这一计划不仅令香港数码债券市场获得新的发展动力,更为香港金融市场的未来描绘出一幅充满活力的蓝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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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https://www.hkma.gov.hk/media/eng/doc/key-functions/ifc/bond-market-development/Guideline_on_the_Digital_Bond_Grant_Scheme.pdf
2.https://www.hkma.gov.hk/gb_chi/news-and-media/press-releases/2023/02/2023021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