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同意,中国广东核电集团有限公司借用中银香港30亿元人民币商业贷款项目,成为中国境内企业首次获准借用境外中长期人民币商业贷款。
近日,据媒体报道1,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已批准约10家广东省内注册企业赴港借贷一年期人币贷款,计划初期核准规模总额约300亿元,获批企业包括宝钢集团旗下的广东省韶关钢铁有限公司和顺德美的电器。韶关钢铁更是有望在短期内完成信贷提取并成为首笔粤港跨境人民币贷款。韶关钢铁贷款金额约6亿元人民币,期限一年,利率为4 .5%。根据业内人士分析,此举除了可扩大粤港经济合作外,广东本土企业也将获得一个低成本的新融资渠道。目前,香港的一年期人民币贷款利率在4.5%左右,比国内的一年期贷款6.56%的基准利率,有很大优势。
一、适用规定
根据目前的报道,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于2012年1月下发《跨境人民币融资业务指引》(“指引”),对广东省境内企业赴港融资作出相关规定,但从公开渠道只能获得经转述的部分规定,暂无法获得指引全文。
另外,中国人民银行于2011年6月颁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明确跨境人民币业务相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11]145号)和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关于资本项目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处理问题的通知》(2011020号)对此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二、相关程序及要求:
根据目前的报道,广东省内企业申请赴港融资存在较多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1、允许在粤港资企业和广东省内驻港企业(限于此两类企业)通过香港母公司、分公司向香港银行申请人民币贷款用于广东省内项目,但原则上只接受大型国有企业的申请。
2、指引对申请企业列出至少三项要求:
(1)最近2年无不良经营记录;
(2)具备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较强的偿债能力;
(3)跨境人民币融资总额不得超过其上年末净资产的50%。
3、跨境人民币融资以短期为主,期限一般为一年以内,期限届满,经借贷双方协商以及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同意可以展期,原则上展期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4、广东省内企业办理跨境人民币融资业务,实行事前报备制。广州地区的企业直接向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跨境办报备,辖内其余地市的企业通过所在地人民银行中心支行跨境办向广州分行跨境办报备。对符合申请条件的企业,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跨境办将出具“资本项目跨境人民币业务备案通知书”。
本次跨境融资试点的最大突破是核准名单的省企无须持有合规跨境贸易结算文件支持,只要经审批额度后,便可经在港分支机构,直接在香港借贷营运资金或股东贷款打回省内 。
另外,对于此类新的跨境人民币融资模式,银行可能使用四方协议进行控制额度和借入人民币。
三、深圳拟与香港开展双向跨境贷款,并拟于前海试点
据媒体报道,深圳市委常委会于2012年4月12日下午研究通过《改善金融服务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系列配套文件。
文件称,加快推进深港银行人民币贷款业务试点,加快推进深港银行跨境人民币贷款业务试点,利用香港低成本人民币资金支持前海开发开放和重点产业发展。争取更多前海地区企业和金融机构在香港发行人民币债券,拓宽在港融资渠道。此措施更有利于除广东省大型国有企业以外的民营中小企业赴港融资,因此受到广泛关注。
文件还称,争取国家批准跨国公司在深圳设立内部资金集中管理机构,同意管理自有资金,满足总部企业资金管理需求,支持跨国企业在前海设立全球结算中心。同时,争取年内成立深圳前海股权交易所,率先建成在全国有影响力的区域性场外交易市场。
广东目前设定四个重点金融功能区,深圳前海定位于与香港资本市场对接,珠海横琴新区、广州南沙新区、佛山金融高新技术服务区分别定位为粤港澳金融合作先行先试区、区域航运金融和物流金融中心以及全国性的金融业后台服务基地。以上述四个重点金融产业功能区依托广州、深圳两个区域金融中心,将大力推动广东金融强省的建设。
1. http://finance.ifeng.com/news/region/20120517/647240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