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6.03
2019年12月31日,中航通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深圳贵航实业有限公司、中国贵州航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控股”)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中航通飞、深圳贵航、中国贵航将合计持有的中航三鑫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163,以下简称“中航三鑫”)217,934,203股股份,按5.88元/股的价格转让予海南控股。本次交易完成后,海南控股将持有中航三鑫总股本的27.12%。2020年5月28日,中航三鑫发布公告,本次控制权转让涉及的股份已全部完成过户登记,中航三鑫控股股东变更为海南控股,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海南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在本次交易中君合代表收购方海南控股,为交易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本次交易的收购方海南控股是海南省最大的省属国企。被收购的标的公司中航三鑫于2007年在深交所中小板挂牌上市,主营业务为幕墙与内装工程、光伏玻璃、特种玻璃技术及深加工三大产业。原控股股东中航通飞为央企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企业。
本次交易是央企和地方国企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背景下成功实现互利共赢的典范。
君合在本次交易中为收购方提供的全方位和全流程法律服务主要包括:(1)高效并专业地完成了对中航三鑫及其子公司的法律尽职调查;(2)全程参与本次交易的谈判,负责交易文件的起草、修改和定稿工作;(3)出具法律意见书,协助收购方取得国资监管部门的批复;(4)论证交易涉及的经营者集中问题,协助收购方完成经营者集中审查申报。
本次交易标的中航三鑫业务遍及全国各地,君合广州、海口、深圳三地办公室通力协作,在较短时间内完成了尽调走访,君合反垄断业务团队亦就本项目涉及的经营者集中申报提供了大力支持,充分体现了君合作为真正一体化运作事务所的优质高效的服务质量。君合以一贯的高效、严谨、稳健的工作风格,细致、专业的服务态度获得了公司及其他项目参与方和中介机构的一致肯定。
本项目主要牵头合伙人为夏儒海律师和张平律师,主要经办合伙人为姚继伟律师,合伙人巩明芳律师负责本项目的反垄断审查申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