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当事方及法律关系
跨国公司海关估价与转移定价问题涉及的主要当事方包括:
跨越国境开展贸易及生产、销售等其他经营活动的跨国公司(集团)
进出口国海关、税务部门
法律关系:
进出口货物(主要是进口货物)的海关估价
跨国公司(集团)全球所得税税负
现有主要法律环境介绍
跨国公司海关估价
世界贸易组织(WTO)《关于实施1994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第7条的协定》(WTO《海关估价协定》)
世界海关组织(WCO)《海关估价和转让定价指南》
各国海关估价法律法规
跨国公司转移定价(所得税角度)
经合组织(OECD)《转让定价指南》
联合国(UN)《发展中国家转让定价操作手册》
经合组织(OECD)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BEPS)行动成果文件
双边、多边税收协定
所得税国内立法
现实中的主要法律问题
跨国公司转移定价可能涉及集团内销售/采购货物、提供劳务、资金借贷、有形财产租赁、无形财产转让等多个方面。
跨国公司集团内货物跨境交易涉及海关合规,特别是海关估价的问题。
跨国公司转移定价可能触发重要的税务合规问题。
WTO《海关估价协定》允许海关在交易价格受到关联关系影响的情况下使用其他方法确定货物的完税价格。跨国公司转移定价的海关问题和税务问题既有联系又有区别,构成转移定价方面跨国公司最具挑战的问题之一。
表面上,直接税(所得税)与间接税(关税)的定价方式都采用独立交易原则概念,但是,税务机关和海关在确定独立交易价格的方法上存在重大差异。
在某些情况下,跨国公司跨境货物交易的定价机制未必能够同时满足税务机关和海关双方的要求,可能因此导致额外的成本。
存在大量集团内跨境货物交易的跨国公司转移定价策略需要平衡和兼顾税务、海关合规要求。如果忽视了转移定价的海关合规问题,某些类型的商业交易或商业安排虽然为税务机关所认可但仍然可能受到海关的挑战。
WCO转移定价与海关估价案例
案例14.1
案例14.2(中国案例)
以上案例详情请参见网址:http://www.wcoomd.org/en/topics/valuation/instruments-and-tools/recent-instruments/cases-studies.aspx
两个案例中海关作出估价决定时都参考了由独立第三方依照OECD《转移定价指南》做出的转让定价报告/研究。
海关估价中的特许权使用费
特许权使用费的处理是海关估价的疑难问题,并在近几年成为中国海关估价实务中的热点。
部分地方海关有扩大化解释“作为被估价货物销售的条件”、“与被估价货物有关的”含义的倾向。
WCO咨询意见4.17“协定8.1条下的特许权使用费和许可费”表明不是跨国公司集团之间支付的所有特许权使用费和许可费都应当被计入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的。
近年来,一些跨国公司利用关联企业之间的特殊关系操纵定价、转移利润、逃避税收的行为日益受到各国税务机关的关注。新形势下,相关跨国公司原有转移定价安排受到严重冲击。
经合组织(OECD)发起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BEPS)行动计划,致力于实现国际税收与企业实质经济活动相匹配,在经济活动发生地和价值创造地对利润征税的原则。
一些国家和地区对相关问题发起了引人瞩目的调查,如欧盟对苹果、谷歌、星巴克等公司享受成员国税收优惠所涉及的非法“国家补贴”问题的调查,英国对谷歌公司的调查,日本对苹果公司的调查等。
中国全程参与BEPS行动计划制定,在BEPS行动计划在国内落地方面,已经走在很多国家前列。
律师可提供的法律服务
税务服务
协助设计、制定集团转移定价整体策略
协助准备关联交易同期资料
协助准备转让定价反避税调查抗辩
协助企业与税务机关签订预约定价安排协议
海关服务
根据税务及海关估价要求协助设计、制定集团内进出口货物交易定价策略
协助集团设计特许权使用费许可费等收取/支付架构,避免相关费用被不合理地认定为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组成部分
协助企业确定特定交易的适当海关申报价格
协助企业确定是否及如何进行补充申报
协助企业处理海关估价质疑及调查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