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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合美国说S4:E7丨美国司法部针对白领犯罪释放新信号——聚焦美国第三十九届“白领犯罪研讨会”

2024.08.23 郝勇 曾文婷

2024年3月美国律师协会(American Bar Association,“ABA”)于美国旧金山举办了第三十九届“全国白领犯罪研讨会”。会议邀请美国司法部部长Merrick Garland、美国司法部副部长Lisa Monaco、美国司法部刑事司助理检察官Nicole Argentieri和美国司法部国家安全司助理检察官Matthew G. Olsen发表主题演讲。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和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现任执法部门负责人Gurbir S. Grewal和Ian McGinley及其他政府官员出席了会议。与会官员讨论了近期的执法成效、面临的挑战,以及各自部门的执法重点,部分官员在会议中首次宣布了新的政策和激励计划。


君合律师事务所纽约分所的合伙人郝勇全程参加会议,并在会后与会议主席、美国白领犯罪领域极富盛名的Zuckerman Spaeder律所合伙人Dwight P. Bostwick进行了对谈,并对以下对谈内容进行了梳理,为您深度解读美国白领犯罪执法体系的特点、该研讨会宣布的最新政策、以及中国相关主体近期在美国白领犯罪领域执法体系中的特殊地位。


白领犯罪最初由美国社会学家Edwin Sutherland于 1939 年首次提出,是公司白领实施的一系列非暴力、高智能的经济类犯罪的统称,主要包括欺诈、技术盗窃、内幕交易、贿赂贪腐、违反进出口管制规定、洗钱等等。由于白领犯罪呈现出的全球化、专业化、隐秘化、复杂化,各国政府逐渐加大对白领犯罪的监管与调查,美国政府更是将打击白领犯罪上升到维护“国家安全”的层面,并逐步通过加强执法,实现对他国重点行业及其核心企业的精准打击,以维护特定行业的经济利益。由于中美法律制度、企业管理体系及合规制度等存在较大差异,特别在中美贸易冲突、地缘政治因素影响等大背景下,中国企业及高管可能较易受到影响。2023年10月,我们于《美国白领犯罪:对中国企业的监管趋势、案例分析与对策探讨》中对美国白领犯罪的监管体系、近期政策和重要案件进行了梳理,并探讨解决对策。


问题一


郝勇:ABA举办的白领犯罪研讨会被广泛认为是美国白领犯罪领域最重要的活动,现已举行至第三十九届。结合Zuckerman Spaeder多年深度参与会议的组织经验,你认为今年会议的最大亮点是什么?


Dwight:我认为,对于那些希望深入了解美国白领犯罪监管和执法体系的人来说,白领犯罪研讨会非常重要。白领犯罪领域内的顶级律师、知名法官和高级政府官员普遍认为这场持续多日的会议是每年最为重要的会议。今年,许多美国执法官员也借此机会宣布了一系列新的项目和政策,并且在会议期间与各界人士进行了广泛的交流和探讨。这次会议的一大亮点是大会邀请到美国司法部长Merrick Garland发表主旨演讲。能够邀请到Garland进行演讲也再次体现白领犯罪研讨会的重要性。


问题二


郝勇:此次大会有多位美国联邦政府执法机构的主管和重要官员参与其中,能否向我们介绍一下他们的相关背景和在美国白领犯罪执法领域的地位和角色?


Dwight:本次会议上,一些在美国政府中负责监管公司及其高管的重要高级官员发表了演讲。我先从司法部长Garland讲起。Garland是美国司法部的最高行政长官,也是美国的高级执法人员之一。他曾担任检察官,之后成为美国华盛顿特区联邦上诉法院的法官,该法院负责处理一些涉及政府的重大案件。随后,他被奥巴马总统提名为美国最高法院法官,但被共和党议员阻挠。之后,拜登总统在参议院确认下任命他为司法部长。在其任职期间,Garland负责为整个美国司法系统设定执法的优先顺序。


另一位在会议上发言的重要官员是司法部副部长Lisa Monaco。Monaco是美国司法部的第二号人物。与Garland类似,她的早期法律生涯是联邦检察官,后来在司法部国家安全司担任高级职位,并成为奥巴马总统的首席反恐顾问。目前她主要负责监督司法部的日常运作。


会议的其他发言人包括:SEC现任执法部门负责人Gurbir Grewal(SEC是美国防止操纵股票市场或进行欺诈的最高监管机构)、英国重大欺诈办公室最近退休的负责人Lisa Osofsky(该办公室负责调查起诉英国复杂的欺诈、贿赂和腐败案件)、加利福尼亚州北区的美国检察官Ismail J. Ramsay(该办公室负责起诉旧金山地区的违反联邦法律的行为)、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现任执法部门负责人Ian McGinley(CFTC负责监管美国的衍生品市场)以及负责领导司法部打击恐怖主义和网络犯罪等威胁美国安全工作的美国司法部国家安全司助理检察官Matthew G. Olsen。


问题三


郝勇:我们注意到美国执法部门和私营律所之间存在大量的人才流动,经验丰富的律师可能进入执法系统,而执法部门的官员也可能在积累多年经验后重新成为辩护律师。您能否详细介绍一下这种特有的“旋转门”现象,以及它对美国白领犯罪执法体系的影响?


Dwight:这是一个很好的问题。在美国,政府服务与私人执业之间的“旋转门”是律师职业生涯中的一种常见现象。担任检察官的经历可以培养一个人在调查、刑事起诉和监管方面的能力。而在私营律所工作,律师通常会代表被指控犯罪和违规的公司及其高管进行辩护,在此过程中他们会深入了解公司的运营。在许多其他国家,政府与私营部门之间的这种流动是不常见的。然而,在美国,许多乃至大多数顶尖的从业者都有在政府内外担任重要职位的经历。这种经历在我们的法律系统中是被高度认可的。


这种“旋转门”现象深刻影响了法律实践的方式。拥有广泛经验的律师通常被指派负责起诉和辩护最重要的案件。显而易见的是,曾担任检察官的律师熟悉司法体系、执法重点和有效陈述的技巧。而那些在私营律所拥有丰富经验的律师,懂得如何为客户有效辩护,并向执法机构或法院呈现案件。通常,那些在政府和私人执业中都取得成功的律师,能够在重大案件中作出精确的判断。由于许多顶尖律师在政府内外频繁流动,他们往往与处理重大案件的双方人员都有交集。


这种专业背景的相似性使得长期在白领犯罪执法领域执业且经验丰富的律师形成了一个紧密联系的法律社群。这种关系网也促成了我们的年度会议,并形成了一个开放的平台来交流美国政府对白领犯罪进行刑事处罚和监管的最新政策。


以司法部长Garland为例,他就是这种“旋转门”现象的一个典型代表。像许多政府官员一样,他在政府与私人执业之间流动,同时还曾担任法官。他的职业生涯始于作为纽约联邦检察官,之后转至华盛顿特区的司法部,期间他负责监督起诉了包括国际信贷银行(BCCI)丑闻在内的多起重大案件。此案中,该国际银行涉及恐怖主义、军火交易和国际毒品交易的洗钱行为,涉及金额高达数百万元。当时我也在司法部工作,曾与Garland共事处理这起案件。在司法部期间,我还与后来成为英国重大欺诈办公室负责人的Lisa Osofsky密切合作。对于我们这些在该法律领域执业多年的人来说,这种紧密的职业关系并不罕见,它使我们能够为客户在高风险的刑事或合规案件中提供有效的代理。


问题四


郝勇:美国司法部副部长Lisa Monaco在会议中宣布将制定并实施新的吹哨人计划(whistleblower program),在今年正式推出该计划之前,司法部将进行为期 90 天的 “冲刺”,以制定和实施举报人计划试点。该计划将以执法行动中没收的资金作为激励,鼓励吹哨人向美国司法部举报政府尚未掌握的白领犯罪的证据,适用于司法部追诉的所有公司和金融类犯罪。目前,SEC、CFTC、国税局(IRS)和金融犯罪执法网络(FinCEN)均设有吹哨人计划,能否向我们详细介绍一下司法部的新计划与上述计划的不同之处,以及新计划对目前的监管格局会有什么样的影响?


Dwight:司法部新推出的吹哨人计划与您提到的其他机构的计划主要区别在于其试图揭露的不当行为类型。例如,国税局的举报人计划主要针对税法的违反行为。而如副司法部长Monaco在会议中所述,司法部的新计划设计更为广泛,旨在填补其他举报人计划所未涉及的领域。


尽管目前尚不清楚这一新政策将如何具体影响整体的监管和执法环境,但我们可以从政府执法的意图中获得一些信息。如司法部副部长Monaco及其他高级官员在会议中多次强调的,司法部试图培育一种“合规文化”。从多方面来看,这个计划可以被视为美国政府当前执法理念的一种自然延伸。与其完全依赖联邦调查局(FBI)等联邦调查机构从外部揭露公司的重大复杂欺诈行为,美国政府更希望通过提供可观的经济激励,鼓励公司员工向政府举报公司内部的不当行为。这种吹哨人的举报往往能引发调查,从而使违法的公司面临严重的刑事或监管处罚。通过激励公司内部的吹哨人进行举报,政府希望促使公司有更大的动力在事情被曝光前,自行根除内部的不当行为。


问题五


郝勇:美国司法部副部长Lisa Monaco在会议中再次强调自我披露计划的重要性。2023年年初,美国司法部检察官办公室实施了新的自我披露计划(voluntary self-disclosure program),司法部刑事司也更新了自我披露计划。1两个计划实质非常类似,都规定如果公司自愿披露其雇员或代理人的不当行为,给予充分配合并及时采取适当补救措施的情况下,联邦检察官可以给予其多项优惠政策,包括但不限于免除一切刑事处罚。该计划已经实施了一年,目前的执行情况和最新进展如何?


自我披露计划一般针对公司进行,但我们了解到纽约南区检察院和加州北区检察院目前已将披露计划的适用范围从公司扩展到了个人。这种个人自我披露计划有哪些创新之处?扩大自我披露计划的适用范围会有什么影响?


Dwight:刑事司副部长Nicole Argentieri在其主旨演讲中提到,自我披露计划正在取得显著成效,公司向司法部披露内部犯罪活动的案例数量正在增加。


公司的自我披露计划与吹哨人计划不同。通常情况下,吹哨人是公司内部的员工通过向政府举报公司非法行为来“吹哨”。在某些情况下,吹哨人可能会获得丰厚的奖金。自我披露计划通常是针对公司本身的一种机制,当公司发现自身存在违法或违规行为时,通常通过公司内部的法律顾问或外部律师主动向政府通报这些行为,并希望通过这种合作能免除或至少大幅减轻政府的刑事或监管处罚。


从许多辩护律师的角度来看,关键在于自我披露的公司能获得多大程度的处罚减免。这个问题在最近的会议上进行了广泛讨论。一些辩护律师分享了他们鼓励公司客户披露自身内部违法行为的经验,尽管存在合作和宽大处理的承诺,但政府在某些情况下仍然试图施加较重的处罚。此外,还讨论了主动披露违法行为的公司是否真的能够获得政府在自我披露计划下承诺的优惠,这种讨论是辩护律师、高级政府官员和法官进行有效交流的良好例证,也再次显示了ABA年度研讨会的重要作用。


关于个人自我披露计划,美国一些地区性检察官办公室正在尝试将激励措施扩展到个人,以鼓励个人举报自己的不当行为。这种做法的设想是通过提供宽大处理的承诺来鼓励自我披露,从而促使许多违规者停止违规行为。这在概念上类似于为罪犯设置的赦免计划,使其可以无惧报复地进行自我披露。目前尚不清楚此类计划是否能有效减少违规行为,以及是否会在相关方面产生重大影响,或个人是否因此而有动力进行自我披露。


问题六


郝勇:2023年3月,美国司法部刑事司开始实施一项为期三年的薪酬激励和回拨试点计划(corporate clawback program)。该计划可适用于刑事司与被调查公司达成的所有协议,检察官可以将员工和董事的薪酬回拨条款作为和解或确定罚款额度的关键因素,禁止公司向未达到合规绩效要求的员工发放奖金,并要求对违反法律的员工采取纪律措施等,以此将司法部的合规要求与高管和员工的薪酬结构挂钩,激励公司制定更健全的合规计划。我们理解该计划的实施可能会因“回拨条款”的效力而受到挑战。在一些倾向于保护雇员的司法区域,法律可能不允许在薪酬制度中设置“回拨条款”,这可能对公司执行薪酬安排条款造成困难,最终可能需要通过跨境诉讼解决。你们是否处理过相关的案件?针对这种困境,您会给公司客户什么样的建议?


Dwight:确实,执法机构通常不希望因不当行为被调查的公司的高管或员工依旧能按合同获得高额的报酬奖金。特别是当公司或公司股东因政府制裁或处罚而遭受重大损失时,如果公司员工仍能获得巨额薪酬,问题便更加突出。


回拨试点计划旨在通过让检察官考虑公司是否试图追回支付给企业违规者的报酬来解决这一问题。在某些情况下,努力追回高额报酬的公司可以获得最终罚款的减免。


在为公司和企业高管辩护的过程中,我们时不时会遇到这种情况,会涉及合同法、劳动法和刑事/监管法的交叉,而这些法律之间可能会有冲突。正如您在问题中所指出的,一些司法管辖区的法律可能不允许雇主追回已经支付的报酬。但美国政府还是决定,其希望通过激励公司采取行动的方式来减少公司面临巨额罚款的情况,使得那些违反法律的,或领导公司从事违法行为的人无法获取或保留不当的薪酬。


问题七


郝勇:提到人工智能,美国司法部长Garland披露了一项正在进行的针对中国公民盗用某知名科技公司商业秘密的联邦诉讼。此外,2023年底,全球最大的加密货币交易所币安(Binance),一家起源于中国的公司,与美国司法部(DOJ)达成了一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和解协议。币安同意支付43亿美元的罚款,以解决其违反制裁和资金传输法规的问题。这一和解金额是美国监管历史上的最高罚款之一。在同一法律程序中,币安创始人赵长鹏因违反美国《银行保密法》(包括运营未经许可的资金传输服务和未能建立充分的反洗钱程序)而认罪。赵长鹏被个人罚款5000万美元,这突显了美国对此类违规行为的严厉态度。从上述案例可以看出,司法部对外国实体和全球公司的监管持续加强。在中美贸易战的背景下,美国政府对中国公司在白领犯罪执法方面采取了哪些具体措施?执法趋势如何?


Dwight:在本次会议前刚刚公布的一项指控中,美国司法部长Garland宣布对居住在加州的中国公民提起指控,指控他从谷歌窃取与人工智能相关的商业秘密。如果罪名成立,其可能面临高达40年的监禁和100万美元的罚款。Garland强调,他认为在人工智能领域的起诉是美国执法部门未来面临的一个重大挑战和执法重点。


关于您提到的币安案,本次会议中的几位发言人也都提到了这个案件。币安是一家最初在中国成立的公司,其创始人赵长鹏对违反美国《银行保密法》的指控认罪,包括经营未经许可的资金转移业务和未能有效执行公司的反洗钱程序。除了公司的和解外,赵长鹏个人还被罚款5000万美元。


币安案件只是美国司法部具有广泛国际影响力的众多例证之一。司法部将继续高度关注外国实体和跨国公司。我记得会上一位司法部官员提到,去年达成的最大规模和解中,超过一半是与国际公司达成的。在中美贸易紧张的背景下,这种对中国公司的关注可能会持续。


问题八


郝勇:在全球资金迅速流动的今天,白领犯罪的行为不仅局限于一国境内,也有可能在企业出海、跨境投资的过程中产生。2023年8月,新加坡破获了史上最大的洗钱案件,涉案人员为中国籍,涉案金额高达20亿美元。您观察到的近期国际白领犯罪及执法的变化趋势和特点是什么?


Dwight:这些趋势已有一段时间,我也不认为未来会有所改变。人们可以探讨美国司法部和其他执法机构是否应该如此积极地对国际公司或外国被告提起刑事和监管案件。但多年来,美国执法的趋势是扩大其对其他国家的影响力。


正如您所提到的,我们生活在一个经济日益相互依赖和全球化的世界中。其他国家的大型企业依赖于美国银行系统和美国股市的稳定性。美国的监管机构和执法部门认为,这些公司之所以频繁使用美国的银行系统和股市,是因为这些系统受到了最严格的监管。


我们有许多外国客户卷入重大监管案件、反海外腐败法(FCPA)调查,或白领犯罪案件。这些非常资深的外国客户对美国执法系统的长臂管辖感到震惊。例如,我们在南美的一位客户通过美国银行进行金融交易,这些银行因在巴西的商业贿赂活动而在美国受到起诉,尽管这些行为在巴西是合法的。这只是美国执法系统将其法律、合规监管和商业标准输出至外国公司的一个例子。此外,尽管存在不同意见,美国法院普遍支持将美国的法律法规和行为标准施加于依赖美国金融系统的外国公司。


我认为这一趋势不会改变,但值得关注的是,美国的政治气候如何影响起诉的案件类型以及针对哪些国家进行起诉。虽然美国执法系统的许多人表示政治气候不会实质性影响对刑事和合规案件的起诉决策,但在我们的制度中,总统有权任命这些执法机构的负责人。自然,人们会问,比如拜登政府与特朗普政府是否在对中国或俄罗斯的企业进行刑事或合规执法方面持有相同的重点。当然,这只是一个例子。



1. 美国检察官办公室和刑事司均属美国司法部下辖部门。美国检察官办公室是美国刑事案件中的首席检察官,并在民事案件中酌情作为被告或原告代表美国政府。刑事司主要负责重要刑事案件的起诉,并负责制定、执行、监督刑事法律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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