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以下简称“央行”)、国家外汇管理局(以下简称“外管局”) 联合发布了修订后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资金管理规定》 (以下简称“新规”),进一步便利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下简称“QFI”)进行境内证券期货市场投资,具体的便利措施包括简化业务登记、优化账户管理、便利QFI通过外汇衍生品交易管理汇率风险等。
现有规定(以下简称“现有规定”)于2020年6月6日颁布,已对合格投资者跨境资金汇入和兑换实行了登记管理,取消了额度限制,QFI资金汇出只需提交完税书面承诺即可办理。但对于QFI而言,现有规定仍有进一步完善的空间,以便利QFI的境内投资。新规响应了QFI的需求,从以下方面进行了改进和完善:
一、简化业务登记,优化账户管理。新规要求QFII/RQFII业务登记通过主报告人(即主托管行)在国家外汇管理局数字外管平台(ASOne)办理,对QFI更为便利。新规合并QFI用于证券交易和衍生品交易的人民币专用存款账户,减少需开立账户的数量,QFI从事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可利用其现有人民币专用账户进行,而无需重新开立账户。
二、汇入汇出币种选择进一步放松。在现有规定下,QFI已可自主选择汇入币种。根据新规,如汇入外币进行投资的,投资本金和收益可以外币或人民币汇出。如汇入人民币进行投资的,投资本金和收益应以人民币汇出。
三、允许QFI账户与CIBM直接投资账户之间双向划转。新规明确了同一境外机构投资者的同名QFI专用账户内资金与同名中国债券市场投资专用资金账户内资金,可根据境内投资需要,在境内直接双向划转。
四、QFI的外汇套期保值模式与银行间债券市场直接入市渠道看齐。首先,新规允许QFI通过托管人以外其他有资格的境内金融机构办理即期结售汇和外汇衍生品交易。与银行间债券市场市场直接入市的政策一样,QFI可选择作为客户与托管人或境内其他金融机构直接交易,市场化选择更多,获得的报价也更有优势;或者申请成为外汇交易中心会员通过主经纪业务进入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银行类QFI还可以申请成为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会员直接进入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如作为客户与托管人或境内其他金融机构直接交易的,QFI应自行或通过托管人将其直接进行衍生品交易的金融机构名单向外汇交易中心备案。
其次,QFI开展境内人民币对外汇衍生产品交易仍应遵循实需交易和套期保值原则,并确保外汇衍生产品敞口与外汇风险敞口具有合理的相关度,外汇风险敞口为其在境内的证券期货投资所对应的人民币资产规模。当其证券期货投资发生变化而导致外汇风险敞口变化时,QFI应及时对相应持有的外汇衍生产品敞口进行调整。现有规定仍要求按月调整外汇衍生品头寸,即QFI须在每个自然月初五个工作日内,根据其上月末境内证券投资对应的人民币资产的最新规模,调整其外汇衍生品头寸,以符合实需交易原则。新规删除了上述要求,即QFI可以根据变动的人民币资产规模对应的外汇风险敞口随时调整衍生品敞口,锁定汇率风险。
我们的观察
新规将自2024年8月26日起施行,我们预期有不少QFI客户将积极考虑并达成外汇衍生品交易以管理汇率风险。我们有理由相信,中国监管机关将继续扩大金融领域的制度型开放,不断优化QFI制度,为QFI投资中国资本市场提供更多的便利。
我们将持续关注并及时与我们的客户分享最新的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