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21
2020年7月17日,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国信达”,01359.HK)发布公告称,于近日收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批准中国信达将所持有的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幸福人寿”)50.995%股权分别转让予诚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诚泰保险”)和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东莞交投集团”)。该等转让完成后,中国信达不再持有幸福人寿股权,诚泰保险将持有幸福人寿30%的股权,东莞交投集团将持有幸福人寿20.995%的股权,本次交易合计交易价款为人民币75亿元。
君合作为东莞交投集团的法律顾问,协助其与诚泰保险组成联合体,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参与并完成本次交易。
本项目牵头合伙人是赵锡勇律师,于金龙律师,邓梁律师及王曼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