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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一年春好处 —— 2024年教育法规盘点

2025.01.14 余苏 胡宇珊

春回大地,万物复苏,教育领域也迎来了蓬勃发展的新契机。2024年,我国教育领域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从基础教育到高等教育,从职业教育到非学历教育,再到教育服务领域,为教育事业的高质量发展筑牢根基,为教育强国建设注入强劲动力。作为常年为包括教育行业行政管理部门、教育机构、教育产业投资人等不同类别的客户提供法律服务的律师,我们多年来持续关注国内教育事业的发展。在这一年里,我们见证了教育法规的不断完善,感受到了教育生态的持续优化,也触摸到了教育创新的强劲脉搏。以下是我们整理的2024年度教育法律法规盘点,主要分为学历教育、非学历教育和教育服务三个板块,供参考。


一、学历教育


(一) 基础教育


在基础教育方面,教育主管部门将基础教育规范管理作为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教育部办公厅于2024年4月30日印发《关于开展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年”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规范管理通知》”),为基础教育规范发展吹响号角。《规范管理通知》明确了“五个进一步”的工作目标,即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进一步提高教育质量、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治理水平,旨在全方位、多层次地推动基础教育的规范化建设。在规范整治重点方面,《规范管理通知》聚焦“三项规范整治重点”,即安全底线失守、日常管理失序和师德师风失范。这三项重点直击当前基础教育中亟待解决的问题。安全底线失守,关乎学生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是教育工作的红线,任何安全隐患都可能给学生带来不可挽回的损失。日常管理失序,会导致学校教育秩序混乱,影响教育教学质量,进而损害学生的全面发展。师德师风失范,则会破坏教师队伍的形象,对学生产生不良的示范效应,影响学生的价值观塑造。


为了实现上述目标和整治重点,《规范管理通知》还提出了“四步走”的实施步骤:首先,要求至5月底,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为后续工作提供清晰的路线图;其次,6月至9月,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基层教育部门、所有中小学幼儿园开展自查和整改,让教育机构主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再者,9月至10月,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开展省域范围内重点自查工作,对整改情况进行核查,确保整改落实到位;最后,11月至12月,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对“规范管理年”行动进行总结,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为今后的工作提供借鉴。


同时,《规范管理通知》要求各地建立“四项制度”,包括教育督导制度、教育质量监测制度、教育评价制度和教育信息公开制度。这些制度的建立,将进一步完善基础教育的管理体系,提高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更重要的是,《规范管理通知》中明确提出了“十二条负面清单”,为教育工作者划出了清晰的红线。从严禁出现反党反社会主义等错误言行,到严禁校园安全排查整改形式主义;从严禁教师歧视弱势群体学生、实施体罚等行为,到严禁以升学率或考试成绩对学校、教师进行考核排名;从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到严禁学校违反收费管理规定等,涵盖了教育工作的基本面。


(二) 高等教育


在高等教育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无疑是2024年影响最大的法律规定。


2024年4月26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这是我国学位制度发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的《学位法》,共7章45条,内容涵盖总则、学位工作体制、学位授予资格、学位授予条件、学位授予程序、学位质量保障及附则。《学位法》的创新之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首先,学位类型进一步细分,这有助于满足不同学科领域和人才培养需求,为学位授予单位提供了更加灵活的学位设置空间;其次,学位三级管理制度首次得到立法确认,即国家、省级、学位授予单位三级管理,这有助于明确各级管理职责,提高管理效率;再次,详细规定了学位授予资格的申请条件、流程、审批权限等,为学位授予单位和学位申请人提供了明确的操作指南;此外,细化了学位授予条件和程序,确保学位授予的公平、公正、公开;学位质量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通过建立学位授权点评估制度、学位论文抽检制度等,保障学位授予质量;规定了学位申请人的救济机制,加强了对学位申请人的保护,维护了其合法权益;最后,新增关于特殊学位的规定,为特殊领域和特殊人群的学位授予提供了法律依据。《学位法》的实施,将为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推动学位工作更加规范、有序,促进人才培养质量的进一步提升。关于《学位法》的进一步分析,详见君合专业文章:《学问藏之身,身在则有余》


除了《学位法》外,教育部办公厅还于2024年1月25日印发了《关于做好银龄教师支持民办教育行动实施工作的通知》。该通知旨在充分发挥退休教师的优势,加强民办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助力民办教育高质量发展。该通知提出,组织遴选一批优秀退休教师,面向各级各类民办学校,特别是民办高校开展支教、支研,每年计划选派约2万名。这一举措,不仅能够为民办学校注入新鲜的师资力量,还能促进教育资源的均衡发展。鼓励银龄教师投身西部地区、民族地区民办学校,投身行业、产业、企业急需的紧缺专业,帮助民办学校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这将有助于推动区域教育协调发展,满足社会对多样化教育的需求。在申请条件方面,申请线下开展支教支研的银龄教师年龄一般在75岁以下,参与基础教育领域的,年龄一般应在70岁以下;开展线上支教支研的银龄教师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 职业教育


职业教育方面,2024年度的工作重点主要在对于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评价和提升上。2024年1月16日,教育部办公厅和财政部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2019—2023年)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对“双高计划”绩效评价工作进行总体部署。绩效评价内容包括建设绩效完成情况、资金保障和使用情况以及项目建设水平三个方面。对学校进行考核时,重点关注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技术技能人才培养高地、技术技能创新服务平台、高水平专业群、高水平双师队伍、校企合作水平、服务发展水平、学校治理水平、信息化水平和国际化水平。对专业群进行考核时,则侧重于人才培养模式、课程教学资源、教材与教法、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实践教学基地、技术技能平台、社会服务、国际交流与合作和可持续发展保障机制。这一绩效评价工作,将有助于全面了解“双高计划”的实施效果,为后续的政策调整和资源配置提供依据,推动职业教育的高质量发展。


此外,2024年还出台了一系列与职业教育相关的其他文件,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职业技能评价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教育部、农业农村部、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发布的《关于加强家政服务职业化建设的意见》,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深入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五年行动计划>的通知》,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意见》。这些文件的出台,进一步完善了职业教育的政策评价体系,为职业教育的发展提供了更加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二、非学历教育


(一) 托育


针对人口老龄化和生育意愿较低等问题,2024年10月1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在经济支持方面,国家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2023年将标准从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23个省份在不同层级探索实施生育补贴制度。20余个省份按程序将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在服务支持方面,国家“十四五”规划将“千人口托位数4.5个”作为重要指标。国家卫生健康委牵头制定了一系列标准规范和支持政策。时间支持方面,各省(区、市)普遍延长产假至158天及以上,超半数省份生育津贴支付期限不低于158天。各地均设立15天左右的配偶陪产假。


(二) 学前教育


2024年11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主席令第三十四号)并予以发布,是学前教育领域最重要、最基础的法律规定之一。《学前教育法》将于2025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规定了总则、学前儿童、幼儿园、教职工、保育教育、投入保障、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共九个章节,合计85个条款。该法明确了学前教育的性质、目标和任务,强调学前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基础教育的基础,是终身教育的开端。它规定了学前儿童的权利和义务,保障了学前儿童接受教育的权利,同时也明确了家长在学前教育中的责任和义务。


在幼儿园方面,《学前教育法》对幼儿园的设立、管理、保育教育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它要求幼儿园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要求,提供符合学前儿童身心发展需要的保育和教育服务。同时,对幼儿园的教职工也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规定了教职工的资格条件、职责和待遇等。此外,《学前教育法》还对学前教育的投入保障、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规定。它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学前教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学前教育的投入。同时,建立健全学前教育监督管理制度,加强对学前教育的督导评估,确保学前教育的质量和安全。


《学前教育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学前教育进入了法治化、规范化发展的新阶段。关于《学前教育法》的进一步分析,详见君合专业文章:《幼有所育、幼有优育:<学前教育法草案>二次审议亮点浅析》《<学前教育法>开启学前教育新篇章》


(三) 校外培训


自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办、国办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下称“双减政策”)后,校外培训逐步进入规范发展阶段。在双减政策基础上,2024年2月8日,教育部就《校外培训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下称“《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进一步明确和规范教培行业经营的具体范式。《条例(征求意见稿)》旨在规范校外培训活动,提高校外培训质量,满足多样化的文化教育需求,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条例(征求意见稿)》的主要内容包括:首先,法规地位与法律体系的整合。在此之前,关于校外培训机构的各项规定散见于教育部或其办公厅、教育部与其他部委共同发布的文件中,这种分散的法规形态可能造成实施标准不一、管理职责不清,无法区分上位法和下位法的问题。其次,明确定义“校外培训”并规范命名。首次对校外培训进行明确定义,界定为“学校教育体系外,面向社会开展的,以中小学生和3至6岁学龄前儿童为对象,以提高学业水平或者培养兴趣特长等为主要目的,有组织或系统性的教育培训活动”。再次,分类管理与教研人员参与限制。明确了不同类别的管理办法,尤其强调非学科类培训在科学教育以及科技发展方面的发展空间。同时,首次提出教研人员不得参与校外培训活动,旨在避免可能对教育教学秩序和考试招生工作产生的不利影响。此外,强化法治保障与维护合规机构权益。推动校外培训管理更加法治化制度化,促进其成为学校教育的有益补充。最后,禁止公布成绩和排名,鼓励公益性培训。


《条例(征求意见稿)》明确培训范围,规范机构经营,清理不合规机构,促进公平竞争和行业多元化发展。条例的实施将强化法治保障,提升市场稳定性,助推教育行业长期健康发展。合规机构的竞争力和市场地位将提升,吸引资本关注,推动行业创新和升级。资本市场对《条例(征求意见稿)》反应积极,预计行业规范化将提升教育行业整体形象和投资价值,特别是素质教育和高中阶段教培机构,有望成为资本市场新宠,迎来新一轮增长。关于《条例(征求意见稿)》的进一步分析,详见君合专业文章:《规范化前行:<校外培训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释放教育行业新动能》


三、教育服务


(一) 产教融合与校企合作


2024年,国家陆续出台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相关政策,为教育服务的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中,强调了优化校企合作政策环境的重要性。各地将促进企业参与校企合作、培养技术技能人才作为产业发展规划、产业激励政策、乡村振兴规划制定的重要内容,对产教融合型企业给予“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组合式激励,按规定落实相关税费政策。


教育部等六部门印发的《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中,鼓励各地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购买服务等形式支持校企合作。同时,企业因接收学生实习所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支出,以及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依法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此外,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的《职业教育产教融合赋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中,提出了加大金融政策扶持力度、投资政策扶持力度、财税政策扶持力度、土地政策扶持力度和信用政策扶持力度等多项激励措施。这些政策的实施,将进一步激发企业参与产教融合的积极性,促进职业教育与产业发展的深度融合,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推动教育服务的多元化发展。


(二) 教育服务消费促进措施


2024年,国家出台了一系列促进教育服务消费的政策,为教育服务的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关于促进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中,提出了6方面20项重点任务。其中包括挖掘教育等基础型消费潜力,激发教育等改善型消费活力,培育壮大数字、绿色、健康等新型消费。


在教育领域,政策导向明确指出要扩大与全球知名高校合作,在华开展高水平合作办学。同时,支持高校加强服务贸易相关学科专业建设,促进服务贸易智库建设,加强服务贸易专业人才培训。此外,《意见》还强调了通过扩大对外开放、加强财税金融支持和强化人才队伍建设三大措施促进教育服务消费。例如,海南自由贸易港率先探索境外高等教育机构独立办学,这一模式有望在全国推广。财税金融支持方面,鼓励利用财政资金和社会资本,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通过税收优惠、补贴等方式,降低教育服务成本。人才队伍建设方面,通过“订单式”培养、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等方式,培育适应市场需求的复合型、技能型人才。


《意见》的实施,将有助于推动教育服务的提质增效,促进教育服务消费的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服务的需求。关于《意见》的进一步分析,详见君合专业文章:《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意见是不是教育行业的利好?》


2024年,我国教育法规建设取得了丰硕成果,从基础教育的规范管理到高等教育的《学位法》实施,从职业教育的产教融合到非学历教育的托育、学前教育和校外培训的规范,再到教育服务的多元化发展,为教育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展望未来,我们有理由相信,在这些法律法规的引领下,我国教育事业将迎来更加辉煌的明天。教育公平将得到进一步彰显,教育质量将不断提升,教育创新将不断涌现,教育服务将更加优质多元,为实现教育强国目标奠定坚实基础。让我们携手共进,为教育事业的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让教育的春风吹拂每一个角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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