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1.28
加拿大国民银行2016年9月23日获得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发行总额度不超过50亿元的人民币债券,并于2016年11月2日成功完成首期人民币35亿元的发行,发行期限为三年。
加拿大国民银行熊猫债成功获批及发行具有划时代的历史意义。这是第一单外国非主权机构在中国内地发行的公募熊猫债券(此前发行的非主权机构公募熊猫债券,发行主体均来自香港地区),第一单北美金融机构在中国内地发行的公募熊猫债券,加拿大国民银行成为北美地区首个进入中国内地市场发行熊猫债的非政府机构。本次熊猫债为截至目前外国金融机构单笔注册规模最大的熊猫债券。
君合在本次发行中作为加拿大国民银行的中国境内律师,就涉及的中国法律问题提供专业意见,审阅和修改所有交易文件、申报文件和募集说明书,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本项目牵头合伙人为余永强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