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4.10
某知名地产公司(“某地产公司”)与某知名酒店管理公司(“某酒管公司”)之间因某酒店管理服务合同产生纠纷,某酒管公司于2018年7月18日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贸仲”)提交仲裁申请,将某地产公司作为被申请人,要求支付管理服务费、利息损失等。
酒店管理合同属于一类较为特殊的合同,在该类合同中,通常为酒店管理方设立了诸多责任豁免条款,酒店管理方仅在违反法律和存在重大过失的情况下承担相应责任,而重大过失的认定并无具体标准。君合在临近开庭前接受某地产公司的委托,面临“时间紧、任务重”的客观困难,君合争议解决团队在短时间内迅速熟悉案件材料、有效沟通、出具分析意见和仲裁策略、研究酒店管理专业知识和运营惯例,在管理合同对业主方某地产公司较为不利的情况下,就员工失职和酒店管理方的责任界定结合证据展开详细的辨析,深度挖掘证据形成证据链。经过高效充分的庭前准备、全面清晰的证据组织、有理有据的庭审辩论以及撰写翔实的答辩意见、代理意见等全面细致的代理工作,最终仲裁庭驳回了某酒管公司绝大部分的仲裁请求,基本支持了我方答辩意见。
本案是酒店管理合同纠纷中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例,该案件的胜诉,将对某地产公司等酒店业主今后经营酒店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君合争议解决团队扎实的法律功底、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高质量高效率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客户的高度肯定和积极评价。
本案件的牵头合伙人为王健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