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6.20
2016年6月3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召开“证据开示暨诉审判一致研究”研讨会。王朝晖博士受邀参会并就“美国证据开示制度简介”发表演讲,讲解了美国证据开示制度,阐明了美国证据开示制度的基本规则、重点环节,并结合具体案例分析了其在诉讼程序中起到的作用和意义。讲座结束后,与会法官就演讲内容踊跃向二位发问,并就如何在中国建立起切实有效的证据开示制度进行了热烈的讨论。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党组领导、立案庭、审判二庭、审监庭庭长及研究室、审管办、商标调研组、著作权调研组、综合调研组负责人、审判一庭法官、证据开示课题组成员等共计近百余人参加了会议,就“证据开示制度”和“诉、审、判一致制度”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曾于2016年4月12日举办“诉、审、判一致性”座谈会。根据实际审判实践,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出了“诉、审、判一致性”六项基本原则:“无争议不庭审”、“凡诉必审”、“当判则判”、“凡争必判”、“非审勿判”、“遵循先例”。 “诉、审、判一致性”的理念、思路和规则获得了参会律师、代理人强烈共鸣。
王朝晖博士目前在君合上海办公室执业,主要从事专利申请、专利侵权和有效性意见书、专利图谱分析、可专利性分析、专利尽职调查、专利诉讼、技术转让和许可、商标和商业秘密保护策略等方面的业务。王朝晖博士在知识产权事务(包括中美两国的专利、商标和商业秘密保护等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其执业范围涉及生物技术、化学、材料科学、软件、电子和设备领域内的各项技术。王朝晖博士于2011年-2016年连续多年被《钱伯斯亚太法律指南》(Chambers Asia-Pacific Guide)评为知识产权领域“杰出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