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05 余苏 胡宇珊
如我们在上期月报“本期关注”专题文章《合规研学,安全旅行:解析火热研学风潮背后的法律合规要求》一文中所述,国家和地方不断推出鼓励研学旅行的相关政策,研学旅行市场持续火热。在此热潮下,线上研学旅行平台也已经成为连接研学服务供应商与学校、学生及家长的重要桥梁。此类平台不仅提供旅游线路、研学旅游、票务、酒店预定等服务,还销售研学旅行等衍生商品。随着越来越多的教育机构和旅游公司开始涉足这类新型商业模式,如何确保业务的合法合规便成为了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在平台搭建和运营过程中,研学旅行平台需要取得哪些证照资质、平台方在抖音等其他平台直播时应关注哪些合规要点、平台方有哪些义务及法律责任等等均需要纳入相关经营主体的考量。
本文旨在探讨线上研学旅行平台在运营过程中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通过对现有法律框架的梳理分析,提出相应的法律建议,以帮助有意进入或已经涉足研学旅行市场的客户识别潜在的法律风险。
一、线上研学旅行平台所涉法律法规
线上研学旅行平台涉及到旅游、互联网等多个行业,同时也涉及到民法典、个人信息保护、未成年人保护等多个领域,我们结合过往项目经验,将所涉法律法规初步整理如下,供参考:
分类 | 法律法规名称 |
旅游行业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13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号)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2018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6号) 3. 《旅行社条例(2020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2号) 4. 《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令第4号) |
互联网及网络安全 | 5.《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三号) 6.《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号) 7.《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2016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91号) 8.《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2011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92号) 9.《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2022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33号) 10.《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24号) 11.《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2017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42号) |
其他领域 |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19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9号) 13.《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1号) 14.《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2022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16号) 1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5号) 16.《未成年人保护法(2024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4号) |
二、 运营线上研学旅行平台所需资质
线上研学平台涉及到互联网信息服务、旅游业服务等等。因此,在开展业务前,线上研学平台需要取得相应的证照资质,否则将可能面临行政、刑事处罚风险。
(一)线上研学旅行平台需要取得《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
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2011修订)》,第三条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有偿提供信息或者网页制作等服务活动。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无偿提供具有公开性、共享性信息的服务活动。”第四条规定,“国家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许可制度;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备案制度。”
根据《电信业务分类目录(2015年版)》相关规定,一般而言,线上研学旅行平台涉及的电信业务主要为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B21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和“B25信息服务业务”。
B21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主要用于电商类网站,具有第三方商家入驻的功能,是电商及交易类网站平台必备的经营资质,例如京东、淘宝、美团、携程、12306火车票等平台。如若平台本身不拥有货权(类似淘宝),平台方提供交易场所的,则平台需要取得《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若货权属于平台方(类似美的官网),属于销售渠道的延伸,并非为交易双方提供“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服务,即并非在提供电信服务,可不办理上述许可证,仅办理备案即可。
B25信息服务业务,主要用作于信息发布及经营性收付费功能,是营业性网站必备的经营资质,例如百度、腾讯网、搜狐网、今日头条等平台。如若平台为经营性业务(比如发布广告的网站、会员类网站),则属于需要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信息服务业务)的情形。
一般而言,针对在微信小程序上运行的线上研学平台,该等小程序属于嫁接在微信或其他APP的快应用,不需要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但是,如若小程序类目有涉及到经营性业务,根据微信官方发布的“小程序开放的服务类目”中关于资质要求1,其内嵌的电商平台一般要求提供《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才允许上线。
综上,线上研学旅行平台一般被认定为提供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需要取得《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
(二)如在抖音等平台直播,线上研学旅行平台需要取得旅行社资质
在实践过程中,部分线上研学旅行平台会同步在抖音等平台进行直播推广。针对该类线上研学旅行平台,一般而言可分两种可能性讨论。
其一,线上研学旅行平台被视为经营旅行社业务。根据《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第十条规定,“在线旅游经营者经营旅行社业务的,应当依法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根据《旅行社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旅行社,是指从事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等活动,为旅游者提供相关旅游服务,开展国内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或者出境旅游业务的企业法人。”如果线上研学旅行平台直接提供上述服务,则应当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其二,如若线上研学旅行平台不被视为经营旅行社业务,则可理解为提供相关信息发布等服务、交易撮合的服务。根据《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本规定所称平台经营者,是指为在线旅游经营服务交易双方或者多方提供网络经营场所、交易撮合、信息发布等服务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本规定所称平台内经营者,是指通过平台经营者提供旅游服务的在线旅游经营者。”以抖音为例,根据上述《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抖音属于“平台经营者”,直播机构属于“平台内经营者”。因此,线上研学旅行平台无法在抖音中以平台经营者的角色提供服务,只能以平台内经营者提供服务。作为平台内经营者,根据上述《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平台内经营者应当取得经营旅行社业务的相关许可。
根据《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第三十二条和《旅游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在线旅游经营者未依法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开展相关业务的,存在被旅游主管部门或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对有关责任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的风险。
实践中亦有相关的处罚案例,根据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于2023年10月18日发布的《2023年旅游行政处罚典型案例》的案例四2,广东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通过小红书APP发布“广东凌云自驾游川藏线”、微信APP发布“广东凌云自驾游”、抖音APP搜索发布旅游线路招徕游客,涉嫌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最终珠海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对广东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5639.05元、罚款4.4万元,对直接责任人梁某燕作出罚款8800元的行政处罚。
另外,根据抖音于2022年发布的《抖音关于开展旅游招徕治理行动的公告》,个人或企业账号在无旅行社经营许可证的前提下,擅自在抖音平台发布宣传营销旅游服务内容的,抖音平台可能对其采取涉嫌违规内容直播中断、封禁开播、永久封禁直播功能等措施。
综上,我们倾向于认为,若线上研学旅行平台在抖音上直播宣传、销售旅游线路等产品,被认定为通过平台经营者(即抖音平台)提供旅游服务的可能性较大,应当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
三、线上旅行平台经营者的义务及法律责任
根据上述《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的规定,在自有平台上提供旅游线路、研学旅游、票务、酒店预定、研学旅行等衍生商品平台销售,该等平台应当被认定为“平台经营者”。结合《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平台经营者主要有如下义务及法律责任:
1. 内容审核义务。应当对上传至平台的文字、图片、音视频等信息内容加强审核,确保平台信息内容安全。
2. 对平台内经营者的审核及督促义务。对平台内经营者的身份、地址、联系方式、行政许可、质量标准等级、信用等级等信息进行真实性核验、登记,建立登记档案,并定期核验更新。
3. 应当督促平台内经营者对其旅游辅助服务者的相关信息进行真实性核验、登记。
4. 保存义务。平台经营者应当对平台内经营者服务情况、旅游合同履行情况以及投诉处理情况等产品和服务信息、交易信息依法进行记录、保存,进行动态管理。
5. 维护旅游者权益。积极协助旅游者维护合法权益。鼓励平台经营者先行赔付。
6. 及时报告义务。平台经营者发现以下情况,应当立即采取必要的救助和处置措施,并依法及时向县级以上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报告:(一)提供的旅游产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二)经营服务过程中发生突发事件或者旅游安全事故的;(三)平台内经营者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四)出现法律、法规禁止交易的产品或者服务的;(五)其他应当报告的事项。
平台经营者未尽到相关义务,可能需要承担如下民事及行政法律责任:
1. 民事责任层面。平台经营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平台内经营者不符合保障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要求或者有其他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行为,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平台内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2. 平台经营者未对平台内经营者资质进行审核,或者未对旅游者尽到安全提示或保障义务,造成旅游者合法权益损害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 行政责任层面。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不依法履行核验、登记义务;依法对违法情形采取必要处置措施或者未报告的;不依法履行商品和服务信息、交易信息保存义务的。
四、法律建议
综上所述,针对线上研学旅行平台的日常运营管理,我们提出如下初步法律建议,供参考:
1. 资质取得及审核。平台应当自行取得《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并确保所有合作的旅游服务提供者具备合法的经营资质,如导游资格证、旅行社经营许可证等,并进行定期的资质审核更新。此外,如若平台在抖音等其他第三方平台直播的,还应当取得旅行社资质。
2. 信息内容管理。加强对平台内容的审核,确保所有信息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不发布或传输违法信息,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产品、服务及交易信息不当扩散。
3. 数据保护。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保护旅游者的个人信息安全,防止数据泄露或滥用。
4. 应急预案及消费者权益保护。建立旅游者安全保护制度和应急预案,及时响应和处理突发事件,减少旅游者的安全风险。另外,建立旅游者投诉渠道,积极协助旅游者维护合法权益。
5. 档案管理。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加强旅游行政许可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6. 合规报告。发现违法情形或旅游安全事故时,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向相关部门报告,依法履行报告义务。
线上研学旅行平台的法律合规问题是一个复杂而多维的议题。研学旅行市场的蓬勃发展为参与者带来了机遇,同时也伴随着一定的法律挑战。平台经营者必须不断学习和适应不断变化的法律环境,以确保其业务的合法性和可持续发展。作为专业的法律服务机构,君合致力于为企业提供量身定制的解决方案,帮助企业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实现业务的增长与发展。
1. 参见:https://developers.weixin.qq.com/miniprogram/product/material/#%E6%97%85%E6%B8%B8%E6%9C%8D%E5%8A%A1
2. 参见:https://whly.gd.gov.cn/open_newssjygk/content/post_42685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