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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大战机动车

2016.05.21 史欣悦


 

我家门前有个路口,每次通过,即便走在斑马线上,也是胆战心惊。当行人过街是绿灯的时候,至少还有三股车流,合法地轧过这条斑马线:同方向左转的、对面方向右转的、交叉方向右转的。有的时候,斑马线在绿灯时比红灯时候还要难走,红灯时候看两边也就闯过去了,绿灯时候要看一圈。

 

这不仅仅是我家门前的一个路口,北京大大小小的路口基本如此。行人应当走斑马线;但是车辆眼里没有斑马线,该通过通过,该多快多快。我脾气一上来,经常站在斑马线上拦住试图通过的车,要理论一番。这时候,和我一起走的行人,比如我妈,就会把我拉走,还说我,人过马路是要躲车的,你不躲撞了你,你有理管什么用。而如我妈一样的许多年纪大的同志,总是秉持着一慢二看三通过的原则(这不本应是机动车的原则吗),在车流的前后夹击中显得进退维谷,但总能经验老道地忽而穿越。

 

中国老太太是习惯了,可我见有个日本老太太在媒体上说,中国人太勇敢了,过马路体现的最突出。如果首都市民过马路可以弘扬国威、震慑侵略者,也算是不战而屈人之兵,御敌于国门之外了。

 

我得承认,我过马路时候爱较劲,是在英国上学时候惯出来的。英国的斑马线,如果有行人正在过马路,或者表示出即将过马路的意思,车辆必须在斑马线外停止,等行人完全通过,车辆才可以继续前进。网上有一个英国的逗笑视频,叫“很想下车踹他”,拍的是一个人,化妆成一个蜗牛,有犄角有壳子,站在斑马线一端,没车他也不过,远远来了一个汽车,他就趴地上,车停了,他就以蜗牛的速度在斑马线上爬过,而那倒霉的车只能瞪眼等着,在“蜗牛”的全部身体都到达马路对面后,才重新发动前进。这个扮蜗牛的固然找踹,但也说明了车辆对斑马线和行人应该有什么样的尊重。在英国,如果车辆在堵车时停在斑马线上,就会被过马路的人拍一通前鼻子和后屁股,表示对占用斑马线的抗议,而司机是不敢出声的。

 

 

在城市里,车遇到行人,谁让谁,这本来不应该是个问题。城市是人的,不是车的,行人优先,无论从安全、环保还有城市宜居的角度来推导,都是必然的结论。 可是,号称文明古都和国际大都市的北京市是赤裸裸的机动车优先。当然了,有些开车的也委屈,怎么也没觉得自己优先了,因为还有一层,机动车里也分三六九等啊。

 

上学的时候,老师说:过去说法律是阶级统治的工具,法律有阶级性,我看就未必嘛,交通规则是不是法律,有什么阶级性。当时每日公交加自行车加走路的我,实在年轻,听老师一说,觉得醍醐灌顶,就是嘛,哪有阶级性,然后给予老师热烈的笑声以示钦佩。今日的我,被英国人惯过了,被日本人赞过了,当然还是公交加自行车加走路,突然发现:交通规则就是有阶级性的呀!学校教的是骗人的,马克思主义法学原来是驳不倒的!

 

北京交通的统治阶级都是汽车,分三等:一等车是权贵车,交通规则是不存在滴,警察拦下他,警察自己是要倒霉滴;二等车是关系车,违章了是可以铲单子滴;三等车是富人车,罚点款是毛毛雨滴。统治阶级的特点是,交通规则不适用,适用也没用!

 

中间阶级的车也分三类:第一类是大个儿的车,大货车、公交车,可以欺负小车的;第二类是街头霸王车,或竞速或乱开,一脚油门惊天地,一脚刹车震古今,人见了都得躲着的,疯狂的电动自行车和三蹦子也在此列;第三类车是老实巴交车,上下班开的、带孩子看病的、送丈母娘去火车站的、去领导家拜年的。中间阶级的特点是:大欺小,横欺软,整体上被统治阶级欺负,但可以欺负欺负最低等级。

 

最低等级的,那就不用说了,行人呗,以及比行人快不了多少的自行车三轮车。人本来是城市的主人,可是主人总是混得很不济,不是还说工人阶级是国家的主人么,可见一旦成了主人,命运就坎坷起来。作为主人,要给仆人们让路,躲着仆人们走,闻着仆人们屁一般的尾气,在属于主人宝座的人行横道上,被仆人们的风驰电掣汽笛长鸣吓唬得呆若木鸡。

 

 

有人说,公交优先嘛,坐公交的行人不就优先了吗。好,今天我就是坐公交上班的。本来半个小时的车程,花了一个多小时才到。路上也没有堵车,只是遇到了交通管制。

 

我上班的地方在建国门,是长安街到首都机场的必经之路,交通管制是家常便饭。

 

管制有轻的有重的。轻的一般是单方向只放一个车道走,千军万马挤独木桥,留出来两三条车道的坦途,给要人走。重的是单方向全封闭,所有车等着,独木桥也没有,只能原地不动,对一串黑色防弹车行长久的注目礼。最重的是,单向全封闭,对面方向的车道也封闭个几条,这样更能保证对面的车不会向防弹车扔烟头吐口水之类的。

 

站在我办公室的窗前正好俯视建国门这个战略要地。请放心,我只是看而已。据多年的观察,最重的交通管制使用过三次,一次赠送给了与我们经济上互通有无,政治上相互支持,为反对霸权主义、维护世界和平而携手战斗的金正日同志,还有两次赠送给了我们与金正日同志一起反对的美国霸权主义头子——小布什和奥巴马。可我前几天听说,奥巴马访问英国后,伦敦市长要白宫为奥巴马的车队支付拥堵费,我就更不明白了,这个世界到底谁跟谁是一头儿的呢?

 

还有一类优先。一到春天北京开始扬沙,但是也要开大会,一车又一车开会的代表通过路口,都得交通管制一下。还有一次,我走在建国门桥下,新闻广播里听着那边大会都开上了,就看一个警察驾着摩托开道,后面跟着一出租,出租里坐着一个穿西服带着红色胸卡的胖头大叔,飞驰着直奔中心广场而去。我就更纳闷了,都迟到了,还这么牛逼!活该迟到,你们每天出门都要管制,让多少人都迟到了!再说,人家会都开始了,也没死等你呀,想去你就早点起坐大巴呀!更何况我们团结的大会、胜利的大会、一致通过的大会,差你那一票么!

 

 

新闻又说,本市要整治交通违法,重点是行人和非机动车。谁再说交通法规没有阶级性?

 

可是有一件事得弄明白,没有永远的行人,也没有永远的机动车。一个人,坐在方向盘前,就是机动车,下了车,就是行人。行人和机动车本来就是一个人,一个活生生具体的人,可能文明、可能粗鲁、可能飞扬跋扈、可能老实厚道。有什么样的行人,就有什么样的机动车;反过来说,他开着机动车随便轧斑马线,那他当行人过街的时候会看红绿灯吗?

 

我也见过平时挺文明温和的人,只要开上车,就又按喇叭又斗气。这是怎么回事呢?我琢磨这可能是一种机器对人的异化,本来血肉之躯、用脚行走的人,一旦坐进了钢铁之中,又可以轻易飞驰,是不是就变了脾气秉性,如同蜘蛛侠或是佐罗一样。

 

车是人开的,人有社会属性,因而车就有了社会属性。于是社会中的各种问题,特权、炫富、不讲文明和公德,也都存在于机动车的现象里,也存在于人与车的关系中。这看起来给交通治理提出了超越交通范畴的任务,那就是以人为本,修养人心,澄清社会。

 

我以为,以人为本的城市,是汽车见到斑马线要停车的城市,是只为市民方便管制交通而不为权力方便管制交通的城市,是成荫的绿树下步行骑车两相宜的城市。

 

这样的城市应该有很多,但是离我都很远。我仍然在这里坚持着,野火春风斗古城,行人大战机动车!

 

本文刊登于《君合人文》2011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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