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7.17 李骐
初 到 纽 约
2021年6月 从曼哈顿下城北望
摄影:李骐
初到纽约城里住下,兴奋而又陌生。那年谷歌刚刚诞生,购物攻略还是全靠口传。对于在上海生活了三十多年的我,买东西就是直接逛街淘货。可走遍百老汇沿街各种杂货店、我也不知道到哪里去买一双筷子。那么大一个曼哈顿,早上没有卖油条和豆浆的摊位,下午更没有小馄饨和生煎包店营业。住在转个身都困难的学生宿舍里,却一个月要四五百美元。当时的中国还没有信用卡,我不理解信用卡公司是根据个人的信用记录、而不是银行存款来评定信用卡额度的。我当时到美国读书,银行里有存了多年的几万美元的学费和生活费,却没有任何信用记录。因此,去申请开一个信用卡,他们却只批准我一个200多美元的额度,我因此大惑不解。银行账户居然还有支票账户和存款账户的区别;申请一个电话、需要从几个电话公司里选择,每个公司还有不同的计划;申请安装有线电视的时候,我哪知道美国有这么多频道,我对任何一个频道都感觉陌生,被客服反复盘问,几乎鸡对鸭讲;而如果不装有线电视的话,那几乎就没有节目可看,等于剥夺了我当时仅有的娱乐。
而在上海,上面的一切都不需要我去打理。这突如其来、从语言、天气、习惯到收入、身份和环境的变化,让我无所适从。
如我的合伙人、当时法学院的同学朱坚回忆那样,我刚到纽约的时候,看起来两眼茫然。我自己则感觉如行走在烟雾之中,恍恍惚惚。
丨 百老汇和沿街店铺
摄影:李骐
途 中 奇 遇
从116街的哥大法学院到我住的110街的宿舍楼Harmony Hall中间只有六条街,可以从阿姆斯特丹大道直接走到,一公里都不到。阿姆斯特丹大道说是大道、也就是四车道的宽度,和上海南京路差不多宽,到了傍晚,甚是昏暗。
那天傍晚,我从法学院走回家,从阿姆斯特丹大道出发,到了113街口,决定还是往百老汇大道走回家。那里的灯光要好很多。
走到半道,两个黑影从停在路边的一排车后面走了出来,是两位深色皮肤的中年妇女。“你好!”黑影一说到,“请问往xxx怎么走?”“我不知道”,我迅速回答说。“嗯,我们是从xxx(非洲某国)来的,刚下飞机就被别人偷窃了。一个好心的司机把我们送到这里。现在我们想知道附近哪里可以找到酒店。”
我想起大家常说的不要和陌生人说话的警告,实在不想与这两个黑影有什么相干。“嗯,这个事你要找警察,我帮不了你们。”
“什么事?”又一个黑影从不远处的一辆停着的车后面走了出来——另一个深色皮肤的中年妇女。黑影一和黑影二就把刚刚向我说的故事向黑影三说了一遍。黑影三马上说,“我来帮你找酒店,我有车。”我正觉得解脱时,黑影三继续说,“只要这个先生肯帮助我指路。”
我当时的想法很可能是,同为陌生人,黑影三居然那样乐意助人,而我怎么这样自私胆小。鬼使神差,过了一会儿,我居然上了黑影三的车。
我忘了之前有没有人告诉过我,除了不要和陌生人说话之外,还有不要上陌生人的车。
后面发生的事情实在太过神奇。三个黑影和我坐着车去找酒店,然后又变成了她们非常惊奇在美国如何可能用一个小卡片就可以从机器里取出钱;然后我居然答应和她们一起去找取款机、向她们演示如何取款;最后我带着她们去了一家银行,当着这三个人的面、在取款机面前输入了我的取款密码!
回到车里,三个黑影在车里大呼小叫,甚至一度抢了我的皮夹。车里空间小,好不容易我把皮夹抢了回来。我终于受够了,再也不想帮她们找酒店了。一番口舌,她们送我到了我宿舍楼的附近。
我原本计划的当日回家路线
惊 魂 一 夜
我半梦半醒地回到只有一张床和一张桌子的宿舍里,惊魂未定,伸手去摸自己两个月来保管得好好的黑色皮夹。那是我在异乡他国可以活下来的保障。我积蓄多年的存款,就在一张小小的蓝色卡片里。
还好,厚厚的皮夹还在我贴身的口袋里。我下意识地打开了皮夹。
皮夹里原来放现钞的地方,现在整整齐齐地放着一叠剪裁成美元现钞大小的旧报纸;信用卡和借记卡已经无影无踪。
丨 阿姆斯特丹大道和西116街之间的哥大法学院
摄影:李骐
我失声大叫!宿舍门开着,隔壁同学赶紧过来张望。这时,我才猛然醒悟——黑影们拿了我的借记卡,还有密码!平生第一次遇到这样的事情,我不知道是先找大楼保安报警、还是打911找警察、还是先打银行的电话。
我最终还是先打了银行的电话,要求他们立即冻结我的借记卡。银行的接线员马上冻结了我的卡,并且告诉我,就在过去的十分钟左右,有人从我的银行账号取走了600多美元。
谢天谢地!因为我原来以为,她们有了我的卡和密码,可以一下子将里面的钱全部取走!
室友贴心地告诉我,从取款机取钱每天是有限额的。1998年的中国,大家都用存折,借记卡是个新鲜事。我当时在上海已经做了六七年的银行律师,至少审阅了几十个各种贷款协议,金额少说也有上亿美元,却完全不知道银行有这种规定。
接着再打信用卡公司电话。信用卡公司也报告说在过去的十几分钟里,有好几笔未经授权的交易,但基本没有通过。
丨从哥大法学院看阿姆斯特丹大街
摄影:李骐
破 案
一通电话打完,警察也就来了,样子就是大家电影里常见的纽约警察的样子。他们请我去了警局。接受报案的警察在他的报案记录上写下了几个字:Grand Larceny。
警察让我描述三个黑影和汽车。我既说不上车的牌子,也无法描述三个黑影的模样。我如同在浓雾之中,被人打一记闷棍,或是在恍惚之中,被人下了蒙汗药。
然后,我问他大概什么时候可以破案。警察叔叔敲着他的笔,“不好说,大概两三个星期吧。”
我好奇地问,为什么他那么确信。他语重心长地说,你知道吗,盗贼在一个地方得手之后,两三个星期,一定会在同一个地方再次尝试。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但实际情况就是这样,屡试不爽。
我将信将疑。
三个星期以后,警察局来电话了,让我去辨认罪犯。
后 记
丨 哥大一隅
摄影:李骐
过了几天,我一个在华尔街做律师的师兄和我吃饭,听了我不幸的遭遇后告诉我,你可以找银行,把失去的600元要回来。
我诧异,这是为什么?
师兄回答,“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但这里的法律就是这样。你被偷盗的钱,银行会补偿你。”
我真去了银行。银行就问了我两个问题,就把600元钱补偿给我了。我当时心里挺矛盾,既是感激,又是愧疚,因为我自己的疏忽让银行受损失了。
这家银行我一直用到今天,二十多年了。
注释:Grand Larceny中文勉强可以翻译成重大盗窃罪,在《纽约刑法典》里指一些特定的盗窃、例如盗窃超过1000美元的财产、盗窃信用卡和借记卡内的财产、将财产直接从受害者手里直接拿走、或者任何超过100美元的机动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