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0.06 赵米乐
想起这个由头,是因为春节生病,半夜躺在床上,再看古龙。
他的故事里总是有一种可爱的女孩子,酒喝得越多,眼睛越是发亮。
好比我最喜欢的风四娘,她总是骑最快的马,爬最高的山,吃最辣的菜,喝最烈的酒,玩最利的刀,杀最狠的人。
而我,没有骑过快马,爬不动香山,吃了麻辣诱惑会吐,从小玩的最多的是爸爸的外科手术刀,看到血腥暴力的电影就会闭眼……可是,我一直梦想自己至少可以喝酒。
如果我高兴,我可以喝很多的酒,而且酒风浩荡。来者不拒,往者不会勉强。喜欢冬天喝酒,酒是热的,水是冰的,每次想起“冰比冰水冰”这个句子,就会想起喝酒。酒桌上无须计较,因为我知道自己每喝必醉,可是其中有很多快乐,喝酒喝到阳光普照的意境很难,但总比灯火阑珊好。
刚刚工作的时候,在一个抛头露脸的场合,碰到一个半洋鬼子对我的老板说,你的助手很利害。老板暗喜,但我和这个半洋鬼子甚至没有半面之缘。事后问他,他笑说,你不认识我,但我认识你,去年夏天在北大外的一个小饭馆,你喝醉了,吐了。而且吐了不是一次,是三次。——那是我大学毕业的班会,慨于韶光流转,青春空负,我忍不住喝了很多。记得好像没有吐到当席,每次都是自己撑着去的洗手间,再想想自己那天好像没有吃什么东西,吐得不该太尴尬吧。温瑞安小说里写过,一个女人因为另一个男人说她喝醉后吐的样子依旧很美而爱上他,并为知己而死,——自有他的道理。
喝酒实在应该是件私密的事情,对于我这个心思象穿堂风一样的人,也不例外。
回想当年,拎着酒瓶,携本书在小店中独坐,却被老师发现,发现倒也罢了,偏偏手里握着的是本英语教材;和剧社聚酒,悄悄喜欢的人当众趴到了我的肩上,犹自喃喃着他多年求之不得的另一个女孩;和好友与准男友一起躺在操场的烂泥地上,看黑暗中星光与烟头的明灭,今昔复何昔,共此灯烛光。
那些都是刚上大学的事情了。
后来干了些自己认为出格的事情,但都没有喝酒,坏事是要清醒着干的,而且我不需要这个借口,我的借口一向很多。
再往后,基本没有怎么喝酒了,出国独处的时候,喜欢百利兑牛奶,但酒很少,奶很多,有诱人的太妃糖味。那会吃冰激凌都曾吃到流鼻血,酒倒没有喝到怎样。我喜欢酒就像古龙喜欢风尘女子一样“风尘中的女孩心中往往会有一种不可对人诉说的悲怆,行动间也往往会流露出对生命的轻蔑,变得对什么事情都不太在乎,做事的时候,往往就会带种浪子的侠气”,没有那种不在乎,酒也就没有意思了。
我自知是个缩手缩脚的人,永远不会是风四娘。我是个很麻烦,很琐碎的女子,只是喜欢做那种豪爽的气概罢了。
话锋兜转,回到题目上来。现在,如果还喝酒,我喜欢的就是“陌上发花,可以缓缓醉矣”。喝酒希望可以喝的很审美,或者很有趣。最好每个酒友都像郭大路,王动,燕七,几杯过后,眼睛都可以变得很亮。
……有点审美疲劳么?不,我还没有学会审美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