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3.03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683,以下简称“广东宏大”)于2025年2月26日公告完成以现金方式收购新疆农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3227,以下简称“雪峰科技”)21.00%股份的交易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收购方广东宏大和标的公司雪峰科技均为A股上市公司。本次交易作价22.05亿元,交易完成后,广东宏大取得雪峰科技的控股权,雪峰科技成为广东宏大的控股子公司。
广东宏大创建于1988年,是广东省国资委下属广东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控股企业,中国第一家矿山民爆一体化服务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前,广东宏大工业炸药产能位居全国前三,矿服规模位列行业前茅。
雪峰科技主营业务为民用爆炸物品制造与工程爆破服务、天然气化工循环经济产业链模式的三聚氰胺、硝酸铵等业务。在能源化工板块,雪峰科技是新疆范围内唯一硝酸铵、硝基复合肥生产企业;在民爆矿服板块,雪峰科技是国内民爆行业一体化产业链较全的企业之一,工业炸药许可产能在新疆范围内排名第二,也是国内民爆行业中拥有武装守护押运民用爆炸物品资质的企业之一。
广东宏大收购完成雪峰科技,有利于扩大和巩固广东宏大在新疆的战略布局,充分发挥与雪峰科技的战略协同效应,提升广东宏大市场竞争力。
在本项目中,君合担任广东宏大律师,完成了收购方案论证、法律尽职调查、交易协议起草、法律意见书出具等各项工作,并协助广东宏大与相关国资监管部门进行沟通,君合的反垄断团队协助交易双方完成了经营者集中审查。君合以一贯严谨、高效的工作风格,细致、敬业的服务态度,专业、高水平的服务质量赢得了上市公司和其他各方的一致肯定及高度信任。
本项目牵头合伙人为黄晓莉律师、姚继伟律师、顾问叶坚鑫律师,内核合伙人为赵吉奎律师,经营者集中申报的负责合伙人为巩明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