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0.02
2020年9月30日,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电力”)成功发行全球存托凭证(以下简称“GDR”)并正式于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发行的最终定价为每份GDR26.46美元,若超额配售权悉数行使,本次发行的GDR数量为7,600万份,所代表的基础证券A股股票为7.6亿股,募集资金总额超过20亿美元。
本次发行创下了“沪伦通”机制下的多项第一:
第一次采用144A规则发行;
第一次获得绿色经济标志;
亦是截至目前“沪伦通”下融资规模最大的一笔GDR发行。
长江电力主要从事水力发电、配售电以及海外电站运营、管理、咨询及投融资业务,在德国、秘鲁、巴西、马来西亚等全球多个国家开展相关业务。长江电力现拥有长江干流三峡、葛洲坝、溪洛渡和向家坝四座电站的全部发电资产,是中国最大的电力上市公司和全球最大的水电上市公司。
君合在本项目中担任发行人境内法律顾问,从项目启动至成功上市仅历时5个月。在本项目时间表安排紧张的情况下,君合以优质、严谨和高效的法律服务,克服疫情等不利因素的影响,开展境内法律尽职调查,出具向监管部门递交的中国法律意见书,负责公司内部决策文件、境内监管审批程序、交易文件的审阅、招股说明书部分章节撰写以及境内外公告准备与刊发等工作,最终助力长江电力成功发行GDR并于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君合以一贯严谨、高效的工作风格,细致、敬业的服务态度获得了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肯定及信任。
本项目牵头合伙人为余永强律师和何芳律师,内核合伙人为赵君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