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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合代理的最高人民法院再审改判胜诉案件入选首批“人民法院案例库”

2024.10.28

由君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振牵头及承办的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再审改判胜诉案件:“广州某商务服务公司诉陕西某电子工程公司、陕西某实业公司、陕西某投资公司等股权转让纠纷案” (入库编号:2023-08-2-269-006)被审定为首批“参考案例”,入选人民法院案例库。


2018年1月,广州某商务公司与陕西某电子工程公司、陕西某实业公司等签订《股权收购协议》,广州某商务公司受让两公司持有的陕西某房地产公司50%股权,对该房地产公司持有的秦岭某地块进行开发,但陕西某电子工程公司、陕西某实业公司承诺办妥的规划设计要点迟迟未获审批。


在此背景下,广州某商务公司起诉要求解除合同、退还全部股权转让款并解除共管账户的共管措施以及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但一审、二审诉讼程序后,广州某商务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被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予以驳回。


在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以后,广州某商务公司重新更改代理律所和律师。君合合伙人赵振毅然接受客户委托,反复研究论证,梳理当地国土规划制度的沿革历史,与当地规划等行政主管部门反复沟通确认未来的开发监管措施,结合2021年9月23日《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背景,论证上述文件的出台已导致本案项下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最终确认以情势变更作为本案的突破性代理思路,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自2009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引入情势变更制度以来,法院对适用情势变更判令解除合同都非常审慎,可供参考的先例非常少见。


经过君合律师的努力,最高人民法院最终采纳了上述代理思路,并在再审判决认定:“在合同签订半年后,国家对案涉地块开发房地产的政策即发生了重大变化,超出了正常商业风险的范围,对合同的履行产生严重影响,可以认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了情势变更的事由。”据此,撤销了一审、二审判决,改判解除案涉《股权收购协议》,本案获得全面改判胜诉。


本案为再审阶段全面改判的案件,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颁布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案例中适用情势变更裁判的第一起案例,具有很强的标杆性、示范性意义,因此,最高人民法院将本案裁判文书作为首批入库案例纳入《人民法院案例库》。


此次案例入选不仅是对君合争议解决整体实力的认可,也是对君合律师在复杂商事争议案件中确立的代理思路的肯定。君合律师将继续发挥专业优势,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服务,为客户的商业交易保驾护航。

君合是两大国际律师协作组织Lex MundiMultilaw中唯一的中国律师事务所成员,同时还与亚欧主要国家最优秀的一些律师事务所建立Best Friends协作伙伴关系。通过这些协作组织和伙伴,我们的优质服务得以延伸至几乎世界每一个角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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