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0年,吕家能律师加入刚刚成立不久的君合律师事务所开始从事律师职业。吕律师曾任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为我国加入《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和《解决一国和他国国民投资争端的公约》进行了大量的组织、协调、研究、分析和论证工作。1988年6月,他以顾问身份出席了在美国华盛顿特区举行的"多边投资担保机构"的开业典礼。此外,他还参与了许多世界银行对华贷款项目的谈判工作,为项目贷款提供法律咨询及出具法律意见书。
吕家能律师曾先后为数十家国内外客户提供了有关银团贷款业务,外汇金融业务,项目融资、谈判、论证、法律文件的起草和审查,出具法律意见书以及经济纠纷的和解、仲裁和诉讼等方面的法律服务,出色地完成了客户的委托,其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以及卓有成效的工作质量博得了客户的广泛好评。
吕家能律师于1984年获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1987年获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1993年至1994年吕家能律师受司法部的选派赴英国、香港进行了为期一年的律师业务进修。
吕家能律师于1990年取得中国律师执业资格,现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
普通话、英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