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凤律师现为君合深圳办公室合伙人,国际破产协会会员,广东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理事,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理事、个人破产业务委员会主任。沈律师在企业破产重组及清算等领域拥有十余年律师执业经验,2019年被编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个人管理人名册(深圳地区)。
沈律师自2008年起即专注从事企业破产重整及清算法律业务,参与办理过境内上市公司重整案、港股上市公司重整案、金融机构破产清算案件、国有企业破产清算转重整案件、关联企业合并破产案件、中外合资企业强制清算案件、执行转破产案件等各类破产管理人案件,并担任过多个项目负责人。同时,作为债权人法律顾问、债务人法律顾问及投资人法律顾问等,主办或参与办理多家公司的重整、清算及资产收购项目。在破产重整与清算、金融机构风险处置、法庭外债务重组、不良资产处置等法律业务方面积累了丰富实践经验。
沈凤律师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学院,先后获得法学学士、民商法学硕士学位。
沈凤律师现持有中国律师执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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