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交易所公布QFI可交易具体品种
2020年11月1日生效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管理办法》允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或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合称“QFI”)投资于金融期货、期权和商品期货、期权;2021年11月1日实施的《关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参与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公告》,新增允许QFI交易期货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商品期货、商品期权、股指期权合约,但参与股指期权的交易目的限于套期保值交易。自上述规定颁布以来,境外机构投资者一直在关注期货交易所何时以及公布哪些QFI可交易的具体期货期权品种。2022年9月2日,上海期货交易所、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大连商品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分别发布QFI可参与期货期权合约具体品种的公告。根据该公告,自2022年9月2日起,QFI可以参与各期货交易所如下期货期权合约的交易:
期货交易所 | 期货合约 | 期权合约 |
上海期货交易所 | 黄金、铜、铝、锌、白银、螺纹钢、热轧卷板 | 黄金、铜、铝、锌 |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 | 原油、20号胶、低硫燃料油、国际铜 | 原油 |
大连商品交易所 | 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粕、豆油、棕榈油、铁矿石、线型低密度聚乙烯 | 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粕、豆油、棕榈油、铁矿石、线型低密度聚乙烯 |
郑州商品交易所 | PTA、甲醇、白糖、菜籽油、短纤 | PTA、甲醇、白糖、菜籽油 |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 沪深300股指期货、中证500股指期货、中证1000股指期货、上证50股指期货(上述四个品种此前已可交易) | 沪深300股指期权、中证1000股指期权 |
2. 下一步如何实施
虽然根据各期货交易所的公告,QFI自2022年9月2日起可参与上述期货期权合约的交易,但各QFI机构仍需要先通过其托管行向证监会提交《投资计划变更备案表》,申请将其拟交易的期货期权品种加入其投资计划。经证监会认可完成备案后,QFI方可通过其委托的期货公司申请对应的交易编码并开始交易活动。值得注意的是,如QFI的投资计划变更备案涉及自动化交易等策略的,证监会基于审慎监管的原则可能要求QFI披露更多细节。
此外,根据各期货交易所的公告,各期货公司会员接受QFI委托进行相应期货、期权合约交易的,应当按照《期货市场客户开户管理规定》和中国期货市场监控中心《特殊单位客户统一开户业务操作指引》,为QFI办理开户手续。各QFI也应该按照相关要求,提交签署的承诺函,承诺其通过QFI渠道开展的商品期货、商品期权、股指期权交易不涉及结构性产品业务和证券公司跨境衍生品业务及有关对冲交易。我们建议QFI客户及时跟进此类监管要求以便审慎安排其交易活动。
3. 我们的观察
本次向QFI开放的商品期货期权合约达到了三十九个,大大满足了QFI的交易需求,数量上远远超过特定品种国际化路径下目前已开放给境外交易者直接交易的九个特定品种合约(原油、铁矿石、PTA、低硫燃料油、20号胶、国际铜、棕榈油)。但相比特定品种国际化的路径而言,虽然QFI可交易的品种大幅增加,QFI申请者和牌照持有者也面临较高的准入门槛以及较为严格的披露要求。
近期证监会重申其将继续稳步推动期货市场对外开放,正在研究推进油脂油料期货期权品种纳入特定品种,引入境外交易者参与,并推动国债期货双向开放。从长远看,我们预计特定品种国际化、QFI以及其他互联互通机制作为境外投资者进入中国期货市场的多种路径将长期并存,互相促进,互为补充。
我们将持续关注中国期货市场的开放并及时与读者分享最新的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