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4.06 陈伟 颜炳琳
引 言
2022年3月17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对外印发市发展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制定的《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2022年版)》(京政办发〔2022〕5号,以下简称“《北京市禁限目录》(2022年版)”),其中对数据中心的产业政策结合《北京市数据中心统筹发展实施方案(2021-2023年)》(以下简称“《数据中心发展方案》”)等规定进行了重述,新建数据中心项目不再仅以PUE为准入指标。
一、《北京市禁限目录》(2022年版)中的数据中心产业政策
在《北京市禁限目录》(2022年版)生效前,根据《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2018年版)》(以下简称“《北京市禁限目录》(2018年版)”)的规定,北京市中心城区(东城、西城、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和北京城市副中心1禁止新建和扩建数据中心,其他地区可以新建和扩建PUE值在1.4以下的云计算数据中心。
不同于《北京市禁限目录》(2018年版),《北京市禁限目录》(2022年版)不再仅以PUE作为数据中心的准入指标,而是结合《数据中心发展方案》的规定对全市及功能区域的数据中心产业政策进行了重述:
首都功能核心区(东城、西城):禁止新建和扩建数据中心;
城四区(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北京城市副中心:禁止新建和扩建数据中心(符合《数据中心发展方案》等要求的边缘计算数据中心和算力基础设施除外);
其他区域:禁止新建和扩建数据中心(符合《数据中心发展方案》等要求的除外)。
二、《数据中心发展方案》中的数据中心布局规划
2021年4月27日实施的《数据中心发展方案》已率先对北京市的数据中心产业政策作出调整,提出了“四个一批”总体思路,通过关闭一批功能落后的数据中心、整合一批规模分散的数据中心、改造一批高耗低效数据中心、新建一批计算型数据中心和人工智能算力中心及边缘计算中心,以集约化、绿色化、智能化为目标,打造世界领先的高端数据中心发展集群。
《数据中心发展方案》将京津冀区域整体考虑,推动数据中心分区分类梯度布局、统筹发展:
功能保障区域(东城、西城):仅保留满足国家重大政务及低时延金融类需求的数据中心,逐步关闭及腾退其它老旧落后的自用型数据中心、存储型数据中心、容灾备份中心(不包括 运营商通信机房)。可适度利用腾退后资源和空间改造建设边缘计算中心,支撑低时延业务应用,服务智慧城市、车联网等重点应用场景落地。除边缘计算中心外,该区域禁止新建或扩建数据中心;
改造升级区域(朝阳区、海淀区、石景山区、丰台区、城市副中心、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按照“以旧换新、增减替代”原则推动存量数据中心的改造升级。将冷数据、静态备份数据为主的存储类数据中心,替换为支撑数字经济、人工智能、区块链、工业互联网等前沿产业发展的计算型和人工智能算力型数据中心,鼓励发展商用型或混用型云数据中心,提升区域数据中心的整体计算能级和绿色水平。涉及支持重大科研项目、政务服务应用、智慧城市运行、数字经济发展、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市级重点人工智能算力基础设施建设可另行研究;
适度发展区域(通州区、顺义区、昌平区、门头沟区、大兴区、平谷区、怀柔区、密云区、房山区、延庆区):适度引导服务政务、金融、互联网、工业互联网、通信等重点行业的技术先进、资源集约、产业集聚的商用型及混用型云数据中心和人工智能算力中心发展;
协同发展区域(河北、天津等环京支撑区域):鼓励引导绿色水平高,满足中、高时延业务的数据中心布局,为京津冀地区数字经济协同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数据中心发展方案》进一步明确,对于需改造升级的老旧数据中心,改造后的计算型云数据中心PUE不应高于1.3,改造后的边缘计算中心PUE 不应高于1.6,机架数不多于100架。新建云数据中心PUE不应高于1.3,单机架功率不应低于6千瓦。
三、简评
随着“东数西算”工程的启动,我国对数据中心的顶层设计——国家枢纽节点、省内数据中心、边缘数据中心梯次布局已进入实施阶段。北京市城市内部的数据中心布局也同样秉承着分区分类梯度布局、统筹发展的目标。未来新建数据中心项目需要综合考虑能耗、业务功能、行业、区位等各方面因素。我们推测,获得北京市新建数据中心项目的入场券的难度可能会进一步提升。
1. 北京城市副中心规划范围为原通州新城规划建设区,总面积约155平方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