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言:
国际社会层面,ESG指从环境(Environmental)、社会(Social)、治理(Governance)角度,评估企业经营的可持续性以及企业对社会的影响的投资理念和企业评价标准。国内层面,几大证券交易所均对上市公司提出ESG信息披露要求。尽管我国的ESG立法以及上市公司的ESG信息披露制度起步较晚,但其发展态势日趋显著。为响应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目标,2022年1月上交所向科创板上市公司发布《关于做好科创板上市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年报工作通知》”),正式对科创板上市公司年报报告中的ESG信息披露提出了原则性要求。本文将探讨与此相关一些重点注意事项。
一、为什么关注科创板ESG信息披露规则?
近年来,极端天气、疫情、地区冲突、人权等话题被不断热议,ESG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关于ESG的缘起,我们此前已有相关简讯予以介绍(如《缘起:从EHS到ESG》),在此不予赘述。截至目前,在绿色金融的宏观政策导向下,上交所和深交所明确特定行业的企业负有强制的ESG披露义务。根据上海证券报2022年1月20日的新闻:2021年已有约四分之一的A股上市公司发布了社会责任报告、ESG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环境报告等相关报告。值得注意的是:在上交所向科创板上市公司发布《年报工作通知》之前,ESG信息披露为建议性(而非强制性要求),在《年报工作通知》发布后,所有科创板公司必须在年报报告中披露ESG信息。
二、科创板ESG信息披露应该怎么做?
《年报工作通知》重点规定了科创板上市公司拟披露相关ESG报告或社会责任报告的,董事会应进行审议,并在上交所网站单独披露。上交所对科创50指数成份公司的ESG信息披露提出更高要求,即应当在年报披露的同时必须披露社会责任报告或ESG报告;已披露ESG报告的,可免于单独披露社会责任报告。披露ESG报告或社会责任报告的科创板上市公司,应当在报告中重点披露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促进可持续发展的行动情况。值得注意的是:目前上交所尚未就科创板上市公司的ESG年度报告出台详细的格式指引;具体的披露规则,特别是对于碳减排和促进可持续发展的行动情况方面的披露方面的细化要求,均有待进一步观察。
三、上市或拟上市企业应采取哪些行动?
面对全球和中国监管层面对ESG信息披露的重视,我们认为,对于上市或拟上市企业来讲,ESG不仅仅是一份宣传报告,而是应该真正被纳入企业的风险识别和风险管理体系。与ESG信息披露相关,我们建议上市或拟上市企业应重点关注并采取如下行动:
1、跟踪交易所层面对于上市公司的ESG披露要求,以及现行环境法律法规项下的环境信息披露要求,审查企业目前的环境管理制度,起草和优化企业ESG信息披露制度,并落实该等制度,保持其在企业层面的有效运行。如需,请您的环境律师联系。
2、研究国际标准,探寻ESG信息披露的自愿性标准。尽管国际上的自愿性标准并未被强制纳入监管层面的立法体系,但我们无法排除在未来立法体系的完善过程中,该等自愿性标准的内容被逐步部分地纳入或作为参考的可能性。
3、搭建ESG体系,建立底层的数据监测和收集系统。由于《年报工作通知》重点强调碳减排信息,一些环境咨询公司(包括我们的技术合作伙伴)已开始为企业提供实时碳排放和能源监测系统开发,碳中和路径及方案设计等方面的服务。
如您需要了解ESG信息披露的要求(无论是自愿性或强制性的),协助环境管理相关规章制度审核,开展ESG尽职调查或者战略提升,设计碳减排路径和方案,开发碳减排和能源监测相关系统、ESG 培训等,欢迎邮件联系我们:ecoenvpro@junhe.com。
关于君合EHS及ESG团队:
君合是国际公认的、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的中国大型综合律师事务所之一,拥有逾900人的专业团队。君合是开拓中国ESG法律业务领域的先驱之一并且有中国最大的EHS律师团队之一,为客户在EHS和ESG领域提供法律服务。君合以可持续性为导向,视客户需求为不同行业的企业提供EHS合规审核,并且依托不同的法律及合规专业团队(ESG、EHS、劳动人事、知识产权、贸易与数据、财税、商业和刑事合规等所有与ESG领域相关的专业团队),在供应链管理和并购事宜中,单独或与第三方机构合作提供ESG尽职调查服务,我们还会配合企业或第三方机构起草ESG报告并结合我们服务不同行业客户的经验在企业日常运营中提供ESG相关的专项法律及合规诊断、起草及审阅ESG条款、投资人和企业的ESG体系搭建和提升,ESG培训等一揽子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