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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基础设施政策动向——简评《江苏省新型数据中心统筹发展实施意见》

2022.01.31 陈伟 武宁

2021年12月31日,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简称“江苏省工信厅”)印发了《江苏省新型数据中心统筹发展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从功能、布局、绿色、效益四大发展导向出发,提出五方面14项任务,引导和规范全省数据中心整体布局和统筹管理。


一、功能导向:建设新型数据中心


《实施意见》对江苏省数据中心发展的整体功能导向为鼓励建设具备高性能算力、支撑低时延场景需求的智能计算中心、边缘数据中心等新型数据中心,逐步提高新型数据中心占比,推进数据中心由存储型向计算型转变。避免新建服务低端、技术落后、业务需求不明确的传统数据中心。


与“新型数据中心”相对,利用率低、设备设施落后、能耗较高的存量传统存储型数据中心将面临改造升级的要求。


《实施意见》对改造升级“老旧”数据中心、迁移整合“小散”数据中心的要求,与2021年7月工业和信息化部《新型数据中心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简称“《三年行动计划》”)的政策导向一脉相承。根据《三年行动计划》的要求,“老旧”数据中心应加快应用高密度、高效率的IT设备和基础设施系统,“小散”数据中心应加速迁移、整合,从而提高“老旧小散”数据中心能源利用效率和算力供给能力。


二、区位布局:城区内外执行不同建设标准


在区位布局方面,《实施意见》提出“双核三区四基地”的总体布局体系以及城区内外数据中心建设标准。


所谓“双核三区四基地”发展布局体系,即指打造长三角算力资源调度江苏核心和江苏省算力资源调度双核心,推动建设苏州、南通、扬州3个算力支撑区,徐州、连云港、盐城3个布局引导区,培育不少于4个省级数据中心产业示范基地。其总体布局思路是,依托长三角国家枢纽节点建设,逐步引导数据中心向具备电力、风电、核电、光伏等能源优势的布局引导区发展。


而在具体城区布局方面,《实施意见》要求新建大型及以上数据中心原则上应布局在城区外,平均机架设计功率不低于6kW。城区内原则上仅新建智能计算中心、边缘数据中心等新型数据中心,平均机架设计功率一般不低于8kW。


三、绿色发展:严控能耗,坚持资源高效利用


过去的2021年,“低碳”、“节能”再度成为国家能源管理的热词,特别是在数据中心领域,从国家到地方均出台了一系列节能监管政策。在此背景下,《实施意见》从建设方案、节能技术、PUE要求及运行监测机制四个方面,提出数据中心资源高效利用的具体落地方案:


  • 建设方案:鼓励利用闲置空间改建数据中心,原则上不支持大地块、单楼层建设模式,新建项目建筑容积率不应低于1.5;

  • 节能技术:支持数据中心应用先进节能技术及产品,采用预制化、微模块等方式建设,推广余热回收利用、高压直流供电、智能无损网络、液冷、AI服务器等应用;

  • PUE要求:全省新建(扩建)大型及以上数据中心应达到绿色数据中心要求,PUE低于1.3,绿色低碳等级达到4A级以上,中小型数据中心PUE应不高于1.5;

  • 运行监测机制:建设全省数据中心运行监测平台,对数据中心利用率、机架功率、耗电、耗水等指标进行监测,形成全省数据中心运行台账;新建(扩建)数据中心应同步完成监测设备配置并接入监测平台,存量数据中心应分批完成配置和接入。


四、效益导向:数据中心应按期建设、及时投运


《实施意见》要求新建数据中心项目应提前规划服务对象和业务功能,整体投运后年亩均纳税不低于所在区域当年平均值。大型及以上数据中心项目分期建设和投运的,原则上自获得批复之日起,2年内一期投运并产生收益,3年内整体投运,整体投运后,利用率不低于60%。中小型数据中心项目自获得批复之日起,2年内应整体投入运营并产生收益,利用率不低于70%。


近年来,伴随着“新基建”的热潮,各地数据中心项目如雨后春笋涌现,但部分报建单位因资金短缺或缺乏数据中心实际建设、运营能力,导致项目取得批文后长期建设停滞、迟迟不能投运,或虽已投运但平均利用率不高的问题屡见不鲜。


对此,北京、上海、广东等地已相继发文,对数据中心建设投运周期提出要求:


  • 北京:《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数据中心项目节能审查若干规定的通知》(京发改规〔2021〕4号,2021年7月22日发布)要求项目取得节能审查意见后,两年内上架率(实际上架的机柜总功率/项目机柜设计总功率)未达到80%的,建设单位应当向原节能审查机关提出变更申请。实践中,已有两年内未开工建设的数据中心被拒绝办理节能审查意见续期手续。

  • 上海:《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支持新建数据中心项目用能指标的通知》(沪经信基[2021]575号,2021年7月22日发布)明确,已获上海市用能支持的新建数据中心项目应在用能指标通知下发之日起4个月内完成项目节能审查申报和开工建设准备,半年内开工建设,2年内投产运行,如未按照以上时间节点完成,将视情收回对项目的用能支持。

  • 广东:《广东省能源局关于明确全省数据中心能耗保障相关要求的通知》(2021年4月25日发布)明确,对获批能评2年后未开工建设的项目,不予办理节能审查意见续期手续,取消节能审查意见。


相比于北上广的强严态势,《实施意见》未明确到期未能投运或利用率不足的数据中心将面临何等后果。但《实施意见》既已提出明确的投运期限及利用率指标要求,后续江苏省或将出台更为具体的监管指引,对只报不建、迟迟不能投运的项目做出处理。


五、强化监管:明确企业主体责任


《实施意见》提出将推行数据中心项目承诺制,承诺内容包括杜绝项目分拆、虚假立项等行为,履行投资规模、建设进度、技术标准、税收缴纳、绿色节能等要求,从而压实数据中心企业主体责任。数据中心项目承诺制具体如何落实,还需关注江苏省下一步对数据中心项目立项、监管的具体实践要求。


此外,值得关注的是,《实施意见》特别对数据中心的安全可靠提出要求:


  • 推动数据中心网络多运营商(多链路)接入,提高数据中心传输可靠性;

  • 提高数据中心网络安全保护、数据资源管理、威胁预警防护等方面水平;

  • 完善数据中心网络监测体系,对接国家数据中心网络协同平台,推动建立全省数据中心网络监测平台,加强数网协同质量监测;

  • 强化供电、制冷等基础设施及IT设备、运维监测系统的可用性;

  • 鼓励数据中心企业开展安全可靠、服务能力等评估评测,防范化解多层次安全风险隐患。


结 语


长三角区域一直是数字经济蓬勃发展、数据中心需求旺盛的区域。近年来,江苏省数据中心建设规模迅速增长,总量逐年攀升,但快速发展的同时也面临布局建设不优、供给结构不合理、平均利用率不高等问题。江苏省工信厅在寅丑更替之际发布《实施意见》,是统筹引导全省数据中心优化建设布局、发展绿色低碳、打造数据中心高质量发展的前瞻性之举,但其具体落地还需辅以更多监管细则及实践指导。未来我们也将持续关注江苏省数据中心的政策导向和监管动态,为诸君带来《实施意见》的具体落地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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