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8.02 陈伟 徐旭
7月22日,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数据中心项目节能审查的若干规定》(“《若干规定》”),对北京市数据中心项目的节能审查工作提出进一步要求。
北京在数据中心领域具有在供电质量、网络条件、用户需求等多方面的得天独厚的优势,是数据中心业内最受关注的市场之一。近年来,北京已先后发布多项规定,推进北京市内的数据中心项目向绿色化、集约化、高效率方面转变,并推进数据中心从存储型到计算型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可以看到,本次《若干规定》亦沿袭前述思路,通过对PUE值、上架率、加价电费、可再生能源利用要求、设计用途比例限制等方面提出要求,以期实现持续提高能效碳效水平、规范引导数据中心实现高质量发展的目标。
本文拟结合北京市近年来发布的数据中心相关政策,对《若干规定》的主要内容进行简单介绍及评述。
一、PUE要求进一步收紧
《若干规定》要求,在北京市内新建、扩建数据中心:
年能源消费量小于1万吨标准煤(电力按等价值计算,下同)的项目:PUE值不应高于1.3;
年能源消费量大于等于1万吨标准煤且小于2万吨标准煤的项目,PUE值不应高于1.25;
年能源消费量大于等于2万吨标准煤且小于3万吨标准煤的项目,PUE值不应高于1.2;
年能源消费量大于等于3万吨标准煤的项目,PUE值不应高于1.15。
在此之前,《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2018年版)》曾提出北京的中心城区(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北京城市副中心(规划范围为原通州新城规划建设区,总面积约155平方公里)禁止新建和扩建数据中心,其他城区仅可建设PUE值在1.4以下的云计算数据中心;而在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今年4月发布的《北京市数据中心统筹发展实施方案(2021-2023年)》中进一步要求新建云数据中心PUE不应高于1.3,单机架功率不应低于6千瓦。
《若干规定》根据数据中心项目的规模对PUE值实行进一步的差别化管理,对于规模较高的项目(尤其对于年能源消费量大于等于3万吨标准煤的项目)设置了较高的准入门槛。
二、节能审查监管趋严
《若干规定》再次强调:
对未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节能审查或节能审查未获通过,擅自开工建设或擅自投入生产、使用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责令停止建设或停止生产、使用,限期改造。不能改造或逾期不改造的,责令关闭,并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以拆分项目、提供虚假材料等不正当手段通过节能审查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撤销项目的节能审查意见。
对未落实节能审查意见要求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责令建设单位限期整改。不能改正或者逾期不改正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罚。
上述规定是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等现行监管要求的进一步重申。值得注意的是,今年以来,国家及部分省市(例如广东省)已先后发布多个关于严格落实数据中心节能审查、严格限制未按规定开展节能审查或节能审查未获通过项目进行建设和投入使用的相关规定。工信部也于近期发布《2021年国家工业专项节能监察任务通知》并将正式下达2021年数据中心能效专项监察任务以加强节能监管,节能审查监管趋严已成为全国化的趋势。(相关法评参见:《数据中心监管速递——2021数据中心能效专项节能监察名单公布》)。
此外,《若干规定》进一步强调,项目取得节能审查意见后,两年内上架率(实际上架的机柜总功率/项目机柜设计总功率)未达到80%的,建设单位应当向原节能审查机关提出变更申请。另外,根据《若干规定》,新建或改扩建数据中心的建设单位应当提供符合功能定位的明确的业务需求清单或相关意向协议。
三、对数据中心的功能要求提出比例限制
《若干规定》明确,新建或改扩建数据中心应当主要为计算型。建设单位应当提供项目运行后用于数据计算、存储等方面的功能规划说明及配置说明,应当保证用于数据存储功能的机柜功率比例不高于机柜总功率的20%。
四、电价与PUE值挂钩
《若干规定》提出电价与PUE值挂钩的要求,明确对超过标准限定值(PUE值1.4)的数据中心,按月征收差别电价电费,其中:
PUE>1.4且<=1.8的项目,执行的电价加价标准为每度电加价0.2元;
对于PUE>1.8的项目,每度电加价0.5元。
五、可再生能源利用要求
《若干规定》要求,新建及改扩建数据中心应逐步提高可再生能源利用比例,鼓励2021年及以后建成的项目,年可再生能源利用量占年能源消费量的比例按照每年10%递增,到2030年实现100%(不含电网既有可再生能源占比)。同时,《若干规定》提出节能主管部门将委托第三方机构于6月底前对数据中心项目上一年度可再生能源利用水平进行核实。
六、能耗利用的持续监测
《若干规定》明确,新建、扩建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其中:
年能源消费量达到5000吨标准煤及以上的项目,应当建设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实现PUE值测量,并接入北京市节能监测服务平台。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应当与数据中心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鼓励年能源消费量不满5000吨标准煤的项目建设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并接入北京市节能监测服务平台。
上述规定是对《节约能源法》、《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2018》)等相关规定要求的进一步重申。根据《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2018》),重点用能单位应当结合现有能源管理信息化平台,加强能源计量基础能力建设,按照政府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求建设能耗在线监测系统,提升能源管理信息化水平。实践中,多数省市均已完成能耗在线监测系统的建设并已对部分重点用能单位开展在线监测。
七、按照实质建设内容认定数据中心项目
《若干规定》明确,北京市范围内新建或改扩建的年能源消费量达到1000吨标准煤(含,电力按当量值计算)或者年电力消费量达到500万千瓦时(含)以上的数据中心项目,适用《若干规定》规定。特别地,《若干规定》明确包含机柜等建设内容且机柜及其制冷部分能源消费量达到上述标准的项目,视同数据中心项目。
结语
绿色化、集约化、高效率的发展方向已是数据中心行业的共识。在国家层面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时代背景下,监管部门对数据中心能耗管理的重视程度不断加强也将是必然的趋势。在一线城市尤其是北京、上海新建或改建数据中心项目取得能耗指标的门槛将不断变高,对已运营项目的能耗监管也会不断趋严。我们建议行业内的运营者提高对项目能耗管理的重视程度。对于拟投北京数据中心项目的投资者而言,除了关注拟投项目是否通过节能审查以及批复的能耗指标能否满足项目设计标准,还要关注项目运营阶段能否持续满足节能监察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