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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合助力中国贸仲委裁决首获印尼法院承认与执行

2025.05.15

君合受某基建央企委托,就其与印度尼西亚某电力项目业主之间的国际工程争议,帮助其向印尼雅加达中区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下称“贸仲委/CIETAC”)作出的仲裁裁决。历经持续攻坚,成功推动印尼雅加达中区法院先后签发登记令和执行令,正式承认裁决效力并裁定强制执行该裁决,成为中国贸仲委仲裁裁决在印尼法院获得承认和执行的首例。


本案例的主要特点在于:


第一,印尼虽然与中国同为《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1958年纽约公约》)成员国,但在案发时,尚未有承认执行中国仲裁机构裁决的成熟司法先例。君合凭借深耕东南亚市场的资源与经验,协助中企严格筛选和组织管理有经验的印尼合作律师团队,为裁决获得承认和执行奠定坚实基础。


第二,印尼法律规定外国仲裁裁决登记需仲裁庭成员亲自或委托当地律师办理。君合系统梳理印尼法律要求,结合中国《民事诉讼法》《公证法》及《取消外国公文书认证要求的公约》等规定,在贸仲委的专业支持下,通过多轮跨国沟通,向外籍仲裁员清晰阐释法律程序与文书效力,最终促成全体仲裁员签署授权委托书,确保登记程序顺利推进。


第三,本案恰逢《取消外国公文书认证要求的公约》(《海牙公约》)于2023年11月7日起在我国正式实施,君合迅速与公证处、使领馆建立高效沟通机制,在缺乏先例的情况下快速完成公证文书与附加证明书办理。


第四,针对被执行人作为印尼当地实力企业所可能产生的阻力,君合全程紧密跟进,保持与印尼合作律师团队的高效协作,密切配合印尼司法机构要求,最终推动裁决成功获得印尼法院承认并签发执行令。


本案例作为印尼法院裁定承认和执行中国贸仲委仲裁裁决的“破冰”成果,不仅展现了君合在“一带一路”涉外法律服务方面的经验和能力,也为中国与印尼双边司法协作与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机制提供了重要实践参考。


同时,本案例亦标志着中国贸仲委(CIETAC)及其仲裁裁决在国际司法体系中的认可度和影响力的持续提升,为中企在“一带一路”倡议中的权益保护提供了可靠有效的争议解决机制。


本项目的牵头合伙人为周显峰律师,承办合伙人为胡宇鹏律师。

君合是两大国际律师协作组织Lex MundiMultilaw中唯一的中国律师事务所成员,同时还与亚欧主要国家最优秀的一些律师事务所建立Best Friends协作伙伴关系。通过这些协作组织和伙伴,我们的优质服务得以延伸至几乎世界每一个角落。
北京绿化基金会与君合共同发起的“北京绿化基金会碳中和专项基金”,是中国律师行业参与发起设立的第一支碳中和专项基金。旨在充分利用公开募捐平台优势,积极联合社会力量,宣传碳中和理念,鼓励和动员社会单位和个人参与“增汇减排”、“植树造林”等公益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