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0.09
近日,中国工商银行在境外成功发行二级资本债券,债券条款符合巴塞尔III协议以及中国银监会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二级资本。
本次二级资本债券的发行规模为20亿美元,期限为10年期一次性到期。在发行过程中,债券受到全球投资者的广泛青睐,吸引了来自全球约180家投资者,认购倍数近2倍,最终成功在定价区间的最低端完成发行,发行成本低于同类机构同期限的二级资本债券。
本次发行境外二级资本债,是中国工商银行继去年发行境外优先股以来,再次利用境外资本市场发行资本补充工具。
君合去年参与中国工商银行发行境外优先股项目后,继续作为承销商的中国法律顾问参与本项目,提供的法律服务主要包括:开展法律尽职调查、审阅交易文件、出具法律意见书,并提供涉及中国法律的意见和建议等。
本项目牵头合伙人为余永强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