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2.08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银行”)于2020年12月28日于境外设立50亿美元的欧洲中期票据计划(以下简称“本次中期票据计划”)并通过伦敦分行在本次中期票据计划项下进行了首次提取发行(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中期票据计划为中信银行首次在境外设立中期票据计划。本次发行为双年期债券,总额度为5.5亿美元。其中2亿美元为3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0.875%,3.5亿美元为5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1.250%。本次发行创下股份制银行同年期同类型债券历史最低利差,且其中的3年期债券创股份制银行固息美元债券历史最低票息。
中信银行成立于1987年,是中国改革开放中最早成立的新兴商业银行之一,是中国最早参与国内外金融市场融资的商业银行,并以屡创中国现代金融史上多个第一而蜚声海内外,为中国经济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2007年4月,中信银行实现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A+H股同步上市。
君合在本项目中担任发行人境内法律顾问,为本次中期票据计划的设立以及本次发行提供了全程的法律服务。君合以优质、严谨和高效的法律服务,开展境内法律尽职调查,出具中国法律意见书,协助公司内外部审批流程、协助审阅交易文件等,最终助力中信银行完成本次中期票据计划的设立以及本次发行。君合以一贯严谨、高效的工作风格,细致、敬业的服务态度获得了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肯定及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