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发布 / 君合法评 / 君合法评详情

工信部发布《汽车雷达无线电管理暂行规定》

2021.12.11 张红斌 侍映如

为推动汽车智能化技术应用和产业发展,加强汽车雷达无线电管理,维护空中电波秩序,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信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等法规规章,并参考了国际电信联盟《无线电规则》等相关规定,于2021年12月6日发布了《汽车雷达无线电管理暂行规定》(“《管理规定》”)。《管理规定》将于2022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 《管理规定》的制定背景 


1.《管理规定》的制定背景


随着当前汽车电动化、网联化、智能化技术加速演变,高级驾驶辅助系统(ADAS)性能不断提升及广泛应用,《管理规定》的制定可以说是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推进的必然要求。具体而言:


(1)自动驾驶技术的快速发展对汽车雷达提出了更高要求


现有的24GHz和77GHz频段的频率规划难以满足汽车雷达在分辨率、探测精度和可靠性等方面的技术发展需求,迫切需要为其规划更大带宽的使用频率。


(2)世界无线电通信大会对汽车雷达提出了使用频段新要求


2015年世界无线电通信大会(WRC-15)作出相关决议,将76-81GHz频段划分为汽车雷达全球协调一致的使用频段。


2019年世界无线电通信大会(WRC-19)将24.25-27.5GHz频段划分为全球协调一致的5G毫米波使用频率,世界部分国家已逐步引导汽车雷达的使用频段向更高的77GHz频段迁移。


无线电频率是汽车雷达工作高度依赖的关键资源,为规范和引导汽车雷达无线电频率使用,减少汽车雷达与其他无线电业务或台(站)之间的有害干扰,相关管理规定亟需完善。


2. 汽车雷达的无线电管理政策历史沿革


2005年,原信息产业部发布《微功率短距离无线电设备技术要求》(信部无〔2005〕423号),将24-24.25GHz频段规划用于H类通用设备,可用于汽车雷达,将76-77GHz频段规划用于车辆测距雷达。


2012年,工信部发布《24GHz频段短距离车载雷达设备使用频率的通知》(工信部无〔2012〕548号),又将24.25-26.65GHz频段规划用于汽车雷达,使用上述频段的汽车雷达均按照微功率短距离无线电发射设备管理,无须办理频率使用和台站设置、使用许可,但需要取得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


2019年,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工信部发布第52号公告,对微功率短距离无线电发射设备目录和技术要求进行了调整,保留24-24.25GHz频段的H类通用设备(含汽车雷达应用),同时将76-77GHz频段从目录中移除,不再将该频段的车辆测距雷达按微功率短距离无线电发射设备进行管理。


3.《管理规定》与原管理规定的衔接


根据工信部无线电管理局就《管理规定》的解读,考虑到国内产业基础和应用情况,根据频段的不同可分为:


(1)对于24-24.25GHz频段窄带汽车雷达,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2019年第52号公告仍可继续使用。


(2)对于76-77GHz频段车辆测距雷达设备,如符合《微功率短距离无线电设备技术要求》(信部无〔2005〕423号)要求,且在工信部2019第52号公告实施(2019年11月19日)前已投入使用,原则上可用到报废为止。


(3)对于24.25-26.65GHz频段汽车雷达,如符合《24GHz频段短距离车载雷达设备使用频率的通知》(工信部无〔2012〕548号)规定,已投入使用的,原则上可用到报废为止,同时应注意自《管理规定》正式实施之日(即2022年3月1日)起,不再受理和审批24.25-26.65GHz频段汽车雷达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申请,即不能再生产和进口使用该频段的汽车雷达。


二、《管理规定》的主要内容


1. 概要


《管理规定》由正文及三个附件构成。正文共13条,附件包括:附件1《汽车雷达的射频技术要求》、附件2《我国相关射电天文台及汽车雷达之间的干扰保护距离》、附件3《汽车雷达的使用及干扰规避指南》。


2. 汽车雷达的定义


根据《管理规定》第二条的规定以及工信部无线电管理局的官方解读,汽车雷达,是指安装在汽车上的一种毫米波雷达,作为机动车的一部分,在机动车出厂前完成装载及功能性、安全性测试,为机动车智能驾驶提供辅助手段的无线电定位业务移动电台。


3. 使用频率和应用场景


《管理规定》明确了汽车雷达使用频率(即76-79GHz频段),规定了发射功率及功率谱密度限值、通用杂散发射限值、特殊频段保护限值、接收机阻塞特性等射频技术要求,并强调除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另有规定外,76-79GHz频段不能用于其他类型陆基雷达,也不能用于在航空器(含无人机、气球、飞艇等)上装载使用的雷达。


汽车雷达的应用场景主要包括自适应巡航控制、防撞、盲点探测、变道辅助、泊车辅助、后方车辆示警、行人探测等。汽车雷达具有在雨雪等恶劣天气条件下稳定检测目标的优势。


4. 汽车雷达频率管理方式


《管理规定》明确了汽车雷达无线电管理方式。在76-79GHz频段内设置、使用汽车雷达,无需申请取得无线电台执照,但应当遵守国家道路交通安全、市场监督管理等行政管理部门有关汽车性能、安全驾驶、产品质量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的要求,并符合国家有关电磁环境辐射限值的规定。


生产或者进口在国内销售、使用的汽车雷达设备应当符合《管理规定》附件1“汽车雷达的射频技术要求”的规定,并向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申请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


5. 使用和干扰协调要求


《管理规定》明确了汽车雷达使用和干扰协调要求,即不得对同频段或相邻频段内依法开展的固定、移动、卫星固定、业余、射电天文等无线电业务或无线电台(站)产生有害干扰,并在附件2中规定了不同射电天文台台址及与汽车雷达之间的干扰保护距离。


就如何减少和避免汽车雷达与射电天文台之间,以及汽车雷达相互间的无线电有害干扰这一问题,《管理规定》进一步作出了如下明确规定:


(1)装载汽车雷达的车辆不得驶入我国相关射电天文台干扰保护距离内的区域,相关省级无线电管理机构应会同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划设当地射电天文台电磁环境保护区。


(2)规定了汽车雷达和汽车整车制造企业的相关责任,包括应采取干扰规避措施、在产品使用说明中提示汽车雷达功能局限性、制定必要的安全操作指南等措施,提高汽车雷达自身的抗干扰能力,减少或预防工作在同频段汽车雷达之间可能产生的有害干扰。


(3)附件3提出了汽车雷达干扰规避指南,对可能遇到的干扰风险、干扰规避措施、使用者须知进行了详细规定。


三、 《管理规定》简评


《管理规定》充分考虑了汽车雷达与其他无线电业务之间的频率兼容共存,兼顾产业现状和技术发展趋势,从规范管理、促进发展的角度出发,明确了汽车雷达使用频率、主要应用场景、射频技术要求、管理方式以及设置使用和干扰协调要求,以促进频率资源高效利用。


汽车雷达作为必不可少的传感器之一,是实现机动车单车智能的重要手段。《管理规定》的出台和实施,为推动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避免和减少汽车雷达与其他无线电业务或无线电台(站)间的有害干扰,维护空中电波秩序提供了坚实的制度基础和法律保障。



1. 参见工信部无线电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汽车雷达无线电管理暂行规定>解读》,https://www.miit.gov.cn/gyhxxhb/jgsj/wxdgljgjwxdbgs/zcfg/zcjd/art/2021/art_95b2cc6793af4135a5b429512c580922.html

 

君合是两大国际律师协作组织Lex MundiMultilaw中唯一的中国律师事务所成员,同时还与亚欧主要国家最优秀的一些律师事务所建立Best Friends协作伙伴关系。通过这些协作组织和伙伴,我们的优质服务得以延伸至几乎世界每一个角落。
北京绿化基金会与君合共同发起的“北京绿化基金会碳中和专项基金”,是中国律师行业参与发起设立的第一支碳中和专项基金。旨在充分利用公开募捐平台优势,积极联合社会力量,宣传碳中和理念,鼓励和动员社会单位和个人参与“增汇减排”、“植树造林”等公益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