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1.29 张红斌 侍映如
2021年11月25日,北京市高级别自动驾驶示范区工作办公室发布《北京市智能网联汽车政策先行区自动驾驶出行服务商业化试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实施细则》”),百度和小马智行成为首批获得许可开展商业化试点服务的企业,现阶段将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也称北京亦庄)60平方公里范围,投入不超过100辆自动驾驶车辆开展商业化试点服务。
在今年4月,依托北京市高级别自动驾驶示范区(“示范区”),北京设立了国内首个智能网联汽车政策先行区,推动道路测试、示范应用和商业运营服务。北京市智能网联汽车政策先行区(“先行区”)设立以来,已在全国率先发布无人配送车上路、高速公路测试、无人化测试等政策。截至目前,累计安全测试里程接近300万公里。这为北京市开展自动驾驶出行服务商业化试点并出台作为配套政策的《实施细则》奠定了基础。
一、 《实施细则》解读
《实施细则》从申请审核、试点管理、网络数据安全、服务监督与违规管理等方面对企业开展商业化出行服务进行全方位详细规范,这标志着我国国内自动驾驶领域从测试示范迈入商业化试点探索新阶段,对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变革未来出行方式具有里程碑意义。
(一)目标和原则
1、两大目标:
(1)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加快推进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的战略和规则;
(2)回应当下测试和示范应用企业关于推进商业化探索的迫切诉求。
2、三大原则:
(1)安全可控,推进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2)根据产业发展、商业化试点、道路交通、安全保障等因素,合理管控总量,分阶段、分批次有序开放运力规模;
(3)适时逐步扩大商业化试点的区域或路段范围,并统筹推进其他车型的商业化试点。
(二)结构与要点
《实施细则》共八章,四十四条。《实施细则》对申请主体、试点车辆、安全员、平台和APP等关键对象的合规性作出了具体的规定。《实施细则》对技术能力及门槛、服务质量及投诉处理、运营安全、定价、网络安全、发票及纳税、数据安全等重点问题进行了回应。
(三)创新亮点
1、统筹技术更新迭代和产业发展,鼓励和引导自动驾驶出行服务商业模式探索和创新。
(1)部分头部企业的自动驾驶技术已在示范区内通过道路测试和示范应用得到充分验证,为自动驾驶产业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2)先行区在全国范围内首次允许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自动驾驶出行收费服务,顺应了产业发展需求,为产业发展、服务大众和社会推广创造了良好环境。
2、加强网络数据安全管理,确保试点活动安全有序开展。
(1)要求申请主体从全面遵守和落实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出发,加强对个人信息和网络数据安全保护;
(2)明确在商业化试点时采集的相关信息(乘客个人信息、APP日志信息、地理信息、汽车及系统数据、交通流数据)和生成的业务数据等,应在中国境内存储和使用,未经批准不得出境;
(3)要求企业建立完整的网络安全防护体系,对互联网服务平台进行持续有效的网络安全管理,有效应对网络安全事件。
3、建立完善申请和审核流程,加强管理要求,保障《实施细则》的可落地性。
从事前、事中、事后三大维度,对申请主体、试点车辆、安全员、平台和APP等关键对象的合规性作出了详尽要求,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可实施的方案,对智能网联汽车商业化发展具有较好的参考借鉴价值。
4、强化服务质量管理,构建具有延续性、可迭代的商业化试点服务管理体系。
(1)先行区高度重视商业化试点的服务质量管控,严格要求企业在市场化公平竞争前提下,构建新型的服务、客诉和定价等管理机制,营造良好的商业化试点环境;
(2)支持企业从无人化道路测试逐步过渡到无人商业化试点,持续为公众带来自动驾驶出行服务体验升级。
二、 《实施细则》的重要意义及简评
《实施细则》吸收了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和示范应用相关管理规范的立法和审核管理经验,在数据和网络安全的保护和强化管理方面与《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关于加强智能网联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的意见》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一脉相承。
《实施细则》推动了先行区“2+5+N”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政策体系1发展完善,为智能网联新技术的商业化探索提供了有力支持。同时,《实施细则》为智能网联汽车商业化应用试点提供了政策依据,其对今后形成有价值、可复制、可推广的商业化运营管理经验作出了有益的探索。
1.“2+5+N”即依托两大顶层设计文件(《北京市智能网联汽车政策先行区总体实施方案》、《北京市智能网联汽车政策先行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办法》),从环境、速度、车型三维立体模型衍生形成五大类管理体系,匹配N项基础支撑管理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