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2.17
2012年9月21日,中国商务部对原产于印度和日本的进口吡啶进行反倾销调查,君合代理印度最大的生产商及出口商——印度吉友联生命科学有限公司(Jubilant Life Sciences Limited “吉友联”)——应诉,历时一年余,经过问卷回复、损害抗辩、听证会、初步裁决、赴印度实地核查、价格承诺谈判、最终裁决,于2013年11月20日获裁24.6%的反倾销税(其他印度和日本公司为47.9%-57.4%)。
2015年初,君合再次代理吉友联公司向商务部申请期间复审,历时一年,于2016年2月5日成功说服商务部地将吉友联公司所适用的反倾销税率降为17.6%(其他印度和日本公司仍为47.9%-57.4%)。
2018年11月20日,商务部发起期终复审(在其他国家也被称为日落复审Sunset Review)。君合第三次代理吉友联公司应诉,回复问卷、损害抗辩。
2019年11月20日,商务部宣布终止调查,对原产于印度和日本的进口吡啶不再征收反倾销税。前后历时七载,终得圆满。
本案的特点在于:
1. 在期终复审中成功终止反倾销税的案例非常难得;通常的结果都是调查机关裁定继续征收反倾销税五年。
2. 客户锲而不舍,历时七载,虽知希望不大仍坚持应诉,终得圆满。
3. 从原审调查到期间复审再到期终复审,君合带领该客户经历了反倾销制度设计中的几乎全部调查/复审程序,这对一个企业来说实属难得。
本案件牵头人为周勇(字智勇)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