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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合助力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2018.07.24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8]933号”《关于核准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由君合担任发行人律师的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东方环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东方环宇(交易代码:603706)于2018年7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东方环宇主营业务为天然气销售业务、天然气设施设备安装业务以及天然气供热业务。公司是以城市燃气供应为主,包括CNG汽车加气、居民生活用气、工商业客户用气,覆盖燃气供应管网建设和供热业务,以及围绕燃气市场开发的设备安装等业务,并为客户量身订制燃气供应解决方案的燃气综合服务商。报告期内,公司的业务经营主要集中于新疆昌吉市行政区域范围(含主城区、各乡镇、园区)。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昌吉市天然气门站一座及西二线昌吉接收站一座,运营管道长度达到1,048.72公里,拥有CNG母站1座,加气站13座的燃气管网系统,服务20.9万户居民客户、510户工商业用户,以及6.3万户汽车CNG用户。 


东方环宇本次公开发行4,000万股普通股,发行价格为13.09元/股,募集资金净额48,009.98万元将分别用于昌吉市城镇天然气改扩建工程、工业设备安装项目(高新密度聚乙烯聚氨酯发泡保温钢管、3PE防腐钢管、非标钢制设备、压力容器生产项目)。 


君合作为发行人的法律顾问,全程深入为东方环宇提供了全套IPO法律服务。值得一提的是,东方环宇原系由全民所有制企业(昌吉液化气厂)改制而来并涉及国有“金股”、国有股份奖励出资等特殊问题,其股东环宇集团系由集体所有制企业改制而来,君合协助公司对历史上国有/集体改制问题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法律、案例分析,并最终取得了新疆自治区政府部门的确认函。此外,东方环宇及其子公司环宇安装历史上均涉及较多自然人股东、股权变动较为频繁,君合团队对发行人及子公司股权变动进行了详细梳理、并取得了相关股东的书面确认。考虑到城市燃气企业的特性,君合团队并特别关注了业务资产的形成过程及股东出资实物资产的相关情况。


审核过程中,君合与公司聘请的其他中介机构密切配合,就证监会关注的重点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并针对证监会的反馈意见进行了详实的回复和解释工作,协助公司顺利通过发审委审核。君合团队扎实的工作态度和专业的服务能力赢得了客户的高度肯定和信任。 


本项目牵头合伙人及签字律师为张宗珍律师和赵吉奎律师。

君合是两大国际律师协作组织Lex MundiMultilaw中唯一的中国律师事务所成员,同时还与亚欧主要国家最优秀的一些律师事务所建立Best Friends协作伙伴关系。通过这些协作组织和伙伴,我们的优质服务得以延伸至几乎世界每一个角落。
北京绿化基金会与君合共同发起的“北京绿化基金会碳中和专项基金”,是中国律师行业参与发起设立的第一支碳中和专项基金。旨在充分利用公开募捐平台优势,积极联合社会力量,宣传碳中和理念,鼓励和动员社会单位和个人参与“增汇减排”、“植树造林”等公益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