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发布 / 君合法评 / 君合法评详情

银行间债市外国机构投资者可交易外汇衍生品对冲外汇风险

2017.03.17 谢青 卢秉

监管层不希望人民币汇率下行压力抵消境外机构投资者进入银行间债市的热情。上周初公布的有关国家外汇管理局(“外管局”)允许银行间债券市场境外投资者办理人民币对外汇衍生品业务的通知,是在此大背景下的一项应对措施。这一准入政策仍谨守“实需原则”,其目的仅限于允许境外机构投资者对冲其持有的人民币债券资产的外汇风险,而非允许境外机构投资者进入银行间外汇市场。 


2017年2月27日,外管局发布《关于银行间债券市场境外机构投资者外汇风险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7〕5号,“《通知》”)及《外管局有关负责人就银行间债券市场境外机构投资者外汇风险管理有关问题答记者问》(“《答记者问》”),允许银行间债券市场境外投资者在具备资格的境内金融机构办理人民币对外汇衍生品业务,对冲汇率风险。《通知》为已进入银行间债市的境外中长期机构投资者(“境外机构投资者”)开放外汇柜台市场,即境外机构投资者可以以客户身份与其结算代理人达成外汇衍生品交易。结算代理人可以与境外投资者达成的外汇衍生品交易类型,包括远期、外汇掉期、货币掉期和期权,且境外机构投资者和结算代理人可自主协商选择并签署主协议。


结算代理人对境外机构投资者办理外汇衍生品业务应遵守实需交易原则。即,境外机构投资者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限于对冲其以境外汇入资金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产生的外汇风险敞口,外汇衍生品敞口与作为交易基础的债券投资项下外汇风险敞口应具有合理的相关度。当银行间债券市场投资发生变化而导致外汇风险敞口变化时,境外投资者需要在五个工作日内对相应持有的外汇衍生品敞口进行调整,确保符合实需交易原则。

君合是两大国际律师协作组织Lex MundiMultilaw中唯一的中国律师事务所成员,同时还与亚欧主要国家最优秀的一些律师事务所建立Best Friends协作伙伴关系。通过这些协作组织和伙伴,我们的优质服务得以延伸至几乎世界每一个角落。
北京绿化基金会与君合共同发起的“北京绿化基金会碳中和专项基金”,是中国律师行业参与发起设立的第一支碳中和专项基金。旨在充分利用公开募捐平台优势,积极联合社会力量,宣传碳中和理念,鼓励和动员社会单位和个人参与“增汇减排”、“植树造林”等公益活动。